东航事件从发生到现在已经将近两周了,真相在一点一点揭开,而部分公众的情绪似乎也在愈演愈烈,在昨天,有人建议这些飞行员全部都应该被终身禁飞,甚至有文章称,应该启动刑事调查程序,调查这些飞行员们是否属于“非暴力劫机”?这样的情绪让我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个故事。 一位背井离乡进城打工的农民,辛辛苦苦工作一年没有拿到一分钱工钱,投诉无门。绝望之中这位农民工爬上了高楼,或许他只是想通过这种姿态来引起社会的注意,或许,一念之间他也会...
一周前,南京市组织四个正局级职位的公推公选,其中的一个环节,还进行了电视直播。在我看来,这是执政党在解决新陈代谢问题上的有益创新,值得肯定和推广。但这里,还有诸多问题值得深入讨论。 众人皆知,中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在这个制度下,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共同完成政治制度的运转。这一制度的形成,有着特殊的国情使然,50年来的政治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的确有着相当持续的生命力。这种异乎西方多党制的政治...
农民工胡小燕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有人欢呼这是进步,未几,返粤的胡小燕对媒体公布了自己的电话,旋即因为电话打爆,无法接听,而后变成了她所在工厂的广告,那些曾经欢呼进步的媒体又出来质疑。前后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胡小燕在媒体的形象出现了有趣的反差,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源于大家对胡小燕身份的错误认识。 许多人都把胡小燕当作是农民工代表,其实,按照中国的法律这是一种误解,中国没有农民工代表这种称谓。中国的全国人地代表选举,实行的是一种非常特...
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的14个航班在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航班又全部飞回昆明。事发之后,东航否认是飞行员集体“罢飞”,但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飞行员集体拒绝工作的行为。 东航“罢飞”事件有两个特征值得分析:一,这些飞行员在采取行动前,未告知雇方,也就是东航;二,他们是在工作途中集体拒绝劳动的。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严格禁止这种行为。因为这样带来的后...
持续了四个月的许霆案,在两天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审中终于有了结果,许霆这个在一台发生故障的ATM机面前没能把持住自己的年轻人,由一审的无期徒刑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许霆当庭表示不再上诉。有人说,这是民意的胜利,因为正是因为舆论的持续关注,才有了今天许霆的轻判!也有人说,这是司法的进步,因为法院在重申审过程中,因循刑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启动特别程序在法定刑之下量刑,体现了真正的法律精神。可是,我却要说,围绕着许霆...
媒体可以有偏见吗? 王志安 去年十月,《南方都市报》将自己评论版的文章结集出版,书名《南方的立场》。南都的评论在国内久有盛誉,此番集萃出版,没想到书的名字在业界引起了一番争论。媒体可以有自己的立场吗?“南方的立场”是什么立场?如果这种立场是一种偏见怎么办?如果媒体都怀有偏见,那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公正价值又如何体现?面对这些讨论,我的观点是:媒体虽然作为公众表达自由的媒介,但仍然可以有自己的立场或者是“偏见”,更准确的说,每家媒体...
媒体能代表“公共利益”吗? 王志安 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有一句口号:关注公共利益。这是一句比较谦虚的说法,因为它没有宣称自己能够维护和代言公共利益,而只是“关注”而已。但是,在中国的传媒界,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和代言人,是许多媒体自命的使命和责任。而许多公众,也愿意将媒体赋予这样的社会角色。这一习惯看法,溯及既往,应该来源于西方传统的新闻传播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媒体是社会的瞭望哨,是监督社会的第四...
自由心证——媒体报道的职业底线 王志安 《判断真相的权利属于公众》一文发表后,有新闻界的同行问我这样一个问题:“你在文章中论述的是媒介传播的法律底线,但是,从媒介自身的立场看,传播的底线又是什么?”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我在上一篇文章中说道,“真实”不能成为媒体传播的标准,否则,表达自由就将无法实现,因此,法律的底线“应当容许”虚假新闻的传播。但是,作为一家媒体,尤其是负责任的媒体,不能将法律底线当作职业标准,随意“容许”...
判断真相的权利属于民众 “纸包子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出手非常迅速,当事的记者被拘留,北京电视台的领导辞职的辞职,免职的免职。转载这条消息的其他媒体,也都作了深刻的检查。有媒体报道,政府这次整顿假新闻的决心非常大,一切的雷厉风行的正当性全部来源于一点:那就是,“纸包子事件”是一个假新闻,假新闻对整个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真实,应该而且必须是新闻发布和传播的根本标准。 问题是:“真实”,真的应该并且能够成为新闻传播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