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营业执照的抢劫、绑架72小时默认分类 2009-12-27 22:35 阅读227 评论1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诚邀各大媒体、电台到现场采访报道!联系电话: 137001405992009年8月8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位年近6旬老翁怀着悲痛、焦急的心准备回汕为舅母奔丧。在办理登机卡、过安检、进行贵宾休息室候机1个多小时后,通过登机口检验登机卡的程序,进入上机廊桥时,被值班主任告知机...
江苏盐城阜宁检察院【十万贴案】公开听证会草草收场,为何?作者:贾成祥 来源:中国法治报道 2009年11月2日下午5时许记者接到倍受网民关注的【十万贴案】的信访人刘萍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他刚听到单位领导通知3号下午2点半参加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记者接受了邀请,有幸亲历了令人咂舌的信访案件听证会的全过程。 11月3日5点记者驱车从南京赶往阜宁一路翻看了刘萍传过来的相关媒体报道,思量着值得庆幸的刘萍能生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社会,他的冤案...
中国法治报道再曝江苏阜宁检察门事件!文章提交者:我说大实话 加帖在 凯迪西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中国法治报道再曝江苏阜宁检察门事件! 一位城管科长的漫漫维权路中国法治报道 记者 贾阳洋——被关5月,上FANG5年,发帖10万,公道难讨。记者是在互联网的多个中文论坛上认识的刘萍,在他身上令人关注的主要有...
关于对江苏阜宁检察院在非法拘禁刘萍案中所暂扣款物的质疑 江苏阜宁检察院的部分执法人员在非法拘禁刘萍过程中,不仅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刑讯逼供,还进行了多次的非法搜查,和财产非法扣押行为。整个司法过程具体体现了江苏法制环境的沦丧!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检察(反贪)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照刑事诉讼法采取扣押、冻结等职权行为,人民法院不得作为行政诉讼受理”,各地依然相继发生多起检察(反贪)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采...
给江苏省省委书记人大主任梁保华同志的一封公开信梁书记:您好!我叫刘萍,是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管局的市容环卫科长,今天写信打扰你是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刘萍,男,1972年9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江苏省阜宁县城管局工作,家住阜宁县胜利路4号203室。一、事件经过:刘萍的岳父朱月林(原江苏省阜宁县人大副主任)因涉嫌受贿于2003年6月19日被盐城市检察院立案审查。该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晏爱华2003年6月26日以口头形式通知朱月林的女婿刘萍到检察院...
江苏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案至今未获公正解决 作者:赵健 文章来源:参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2 9:18:15 一度在国内网络上引起很大关注的江苏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一案,虽然以刘萍获得国家赔偿15194.43元而宣告其无罪,但是,到今天为止,阜宁县检察院暂扣受害人的20.9万元分文没有退还,该检察院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人员也一个都没受到处理,刘萍成了一个找不到加害者的受害者,一个获得“国家赔偿”却拿不回自己合法财产的...
刘萍被检察机关施暴和“劫财”可能性极大[size=+0](博主对阜宁刘萍事件的分析)“20.9万元,检察院毫无疑义地认定该款为刘萍岳父的财产”这种做法的疑问:检察机关并没有对财产性质的最终认定权,最终认定权是在法院,然而在司法现实中检察机关擅自认定有一定普遍性。对检察机关(在其他案件中,还有公安机关)这种违法扣押、侵吞他人财产行为没有有效救济手段(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受理),只能向违法者或其“父亲”反映,而现实中效果甚差。关于侦控机关...
江苏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持权抢劫”主管部门甭玩“躲猫猫” 本报记者郑科授 实习生林采蓉 何海英 廖敏 编者按: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产生腐败,这已被大量的事实所证明。同样,失去监督和制约的办案,无疑为搞刑讯逼供提供了条件,也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冤假错案,殃及无辜。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些干部违法办案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下面这篇报道反映的是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干部刘萍无辜被阜宁县...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刑讯逼供三十种方法大曝光 江苏 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已经进行赔偿,可至今还暂扣受害人的20.9万元没有退还,阜宁检察院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人员一个也没处理!http://gmlqdxl.blog.sohu.com/ 受害人:刘萍 联系号码:18912576816触目惊心的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酷刑三十一法1、罚站法:陈必太强迫我 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我昏倒在地,随后,陈必太又强迫我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2、...
网友“屠夫”亲赴现场抱“不平” 2009年08月03日03: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屠夫”真名吴淦,36岁,自由职业者,在邓玉娇案中,他以网友的身份参与其中,为网民所熟识。 “屠夫”真名吴淦,36岁,自由职业者,在邓玉娇案中,他以网友的身份参与其中,为网民所熟识。 ▲江苏阜宁城管科长刘萍展示资料诉说自己的遭遇。网友“屠夫”说,刘萍曾发电子邮件给自己,而他之所以亲自前往,原因在于刘萍属体制内的干部,却受到如此的不公待遇和打压,更具特殊性,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