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法院、广东省政府、四川省政府、等部门恶窜,放任强迫劳动、拒付报酬、非法解雇、拖欠劳动报酬、等,并多次残酷的对我实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刑讯逼供、等,故意渎职犯罪,毫无人性的哄抢我基本生存权;中办、国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假作为、不作为;要求全国人大立即罢免这假作为、残害公民的犯罪团伙,及时依法归还我基本生存权。
2011年11月向全国人大反映:广东省高级法院、广东省政府、四川省政府、等部门恶窜,放任强迫劳动、拒付报酬、非法解雇、拖欠劳动报酬、等,并多次残酷的对我实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刑讯逼供、等,故意渎职犯罪,毫无人性的抢夺我基本生存权利、条件;中办、国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假作为、弃权;要求全国人大履职,立即罢免这假作为、残害公民的领导团伙,重新建立能真正服务与人民的领导队伍。及时依法归还我基本生存权利、条件。
2011年10月要求全国人大履职,罢免假作为、弃权、残害人民的领导团伙,重新建立值得人民信任、热爱和拥护,能真正服务于人民的领导队伍。及时依法归还我基本生存权利、条件。
2011年6月、7月、8月、9月要求全国人大履职,执行宪法法律和人权宣言,纠正中办、国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假作为,弃权;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等民生政策、工作落实,及时依法归还我基本生存权。
4月1日 到最高检察院;到全国人大;4月7日 到最高检察院,发表窗口收了我的证件(2009—2010暂住证);到全国人大;4月8日 到最高检察院,发表窗口收了我的《控告状》一份、《广东省高级法院驳回》一份(粤高法审监民申第354号)、《广东省检察院信访回复》一份(2010)粤检访字第01号,当时就放在垃圾桶里;4月11日 到最高检察院;到全国人大;4月12日 到最高检察院;到全国人大;4月13日 到中纪委;到全国人大;4月14日 到最高检察院;到全国人大;4月15日 到最高检察院;到全国...
3月1-20日 两会期间各“信访”窗口有去无回,本人暂停;3月21日-25日 到中纪委、全国人大、国家信访局、最高检察院、等部门反映要求解决;3月28日 到最高检察院;到全国人大;3月29日 到最高检察院;到全国人大;3月30日 到中纪委;3月31日 到最高检察院;到全国人大;
02月11日 到全国人大反映并要求审查、督办:广东省政府、四川省政府、等部门故意严重侵犯我基本生存权;到国家信访局:没有身份证,广东省暂住证不给领表;到最高法院1案:领到一张不接谈、不处理红表单。02月14日 到全国人大反映并要求审查、督办:广东省政府、四川省政府、等部门故意严重侵犯我基本生存权;到国家信访局:领表;到中纪委:控告广东省政府、四川省政府、等部门故意剥夺公民基本生存权,不受理。02月15日 到全国人大反映并要求审查、督办:广...
01月04日 按照国家信访局网上反映的回复“已转广东省信访局处理”;到广东省纪委要处理结果,回答“我们没有收到,到省人大去”。到广东省人大要求解决,回答“到省信访局去要求拿结果,如果它们长期不给处理,到开人大会议时,举手投票要它下台”。到广东省信访局要结果,回答“我们没有收到,这很可能是假的”。01月05日 到广东省检察院要“最高检察院转广东省检察院处理”的结果,回答“我们没有收到,没有处理结果”。到广东省高级法院要“最高法院转...
12月1日 市长接待日,上午到阆中市政府要求解决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等,给买张车票继续到北京告状;不允许见市长,也不给买车票和解决问题;下午离开阆中市,到北京继续反应要求解决发生在广东省的案件。12月3日 到全国人大反应发生在广东省高级法院、广东省政府等部门的问题,要求审查、督办我所反应的问题;到最高法院控告广东省高级法院等部门;不接谈、不处理,要求我到广东省高级法院去拿结果(广东省高级法院2004年已经作出了“2003粤高法审监民申...
说假话 久拖不解决问题 我抗议 我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