聿言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http://blog.ifeng.com/2360585.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09-17 15:29:08 编辑 删除

归类在 我的博文 |浏览 124 次|评论 0 条

     【判決主文】:      (一)被告陳水扁(無期徒刑)      1、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前:      陳水扁共同連續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新臺幣參仟伍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六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終身。共同所得財物新臺幣柒仟貳佰零陸萬參仟柒佰拾玖元,其中新臺幣伍仟伍佰貳拾陸萬柒仟零參拾伍元部分應與吳淑珍、...

查看全文>> 分享 浏览(124) 评论(0)

关于博主

聿言

欢迎您来我的凤凰博客!

博文相关

凤凰好友

您还未添加任何好友。

统计

  • 博文(21)
  • 评论(0)
  • 总访问(8924)
  • 建立时间:2009-06-03
  • 最后登录:2010-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