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首篇应写点什么呢?思考了很久一直都不知如何下笔。想来想去,既然自已认为是一个背负沉冤而呐喊无声的人,应将司法机关认定为有“污点”的实际情况向各位展示。本来是一个简单的事项,却被人为地做成了一个十分复杂的刑事案件,并受到了刑法的处罚。尽管有许多原始直接证据能证明自已是无辜与无罪的,但对我的举证人民法院全部不予采信。对于企业资产权属人民法院不以财务帐册与会计凭证为证据,却采信原审公诉机关证人前后自相矛盾且与事实...
悲辛躬途
一个相信共产党、相信组织而不怕吃亏上当的人;一个平凡且默默无闻的人;一个背负沉冤而呐喊无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