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正义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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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镇巴县为了集资修建通村路,方法不用其尽。在这个一家人收入不足1000元的大巴山区,硬性摊派每人1200元。钱收不上来,咋办?想办法让村民集中到时间去信用社领退耕还林补偿款,然后干部集中蹲点守候在信用社门口,见钱就要、强奸民意,搜刮走“钱财”。对付那些思想上的“顽固”分子,他们又创设“奇招”:送他们上“法制培训班”。除了学习法律知识外,他们还限制自由、没收财物,直到想通交钱才能走人。做了“婊子”后,还自立“牌坊”,让村民在“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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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市长王鸿举近日透露,到目前为止的打黑除恶拔出萝卜带出泥,200多名司法战线的干部与黑社会“有染”,其中有十几个厅级和副厅级干部(据2009年11月9日新华网)。随着对涉黑女老大谢才萍、开县黑老大李义之流的定罪量刑、快速宣判,民众在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无不期待着对这些司法干部所作所为的“定性”量刑。   对这些黑老大的定性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共同的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我国刑法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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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的钓鱼执法引发的媒体大讨论还在继续,但今天中午的一则消息却让人倍感振奋。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终于形成了调查结论:“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事件中,确实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 。浦东新区政府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据10月26日新华网)。而自断其指以证清白的孙中界“接完电话就泪如雨下”,并将申请相关国家赔偿(据10月26日中国广播网)。    这是我国“舆论监督”又一次胜利的典型案例,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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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警方为了“使醉驾者得到震撼,以后不敢再有类似行为,同时给其他司机以警示。” 于11月6日正式通过媒体曝光了106名醉酒驾车者(据11月6日《扬子晚报》)。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各种舆论纷至沓来。与不久前媒体露骨公布卖淫嫖娼者裸照一样,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赞成者认为大快人心的理由是公众的知情权以及社会公众利益高于一切,反对者则认为于法无据,且侵犯了交通违法者的隐私权。交通违法中“我”的信息,警方可以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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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流行的新闻元素词莫过于“低碳”了,这不在距离上海世博会开幕还有190多天的10月15、16、18日,由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等机构发起的“穿越长三角——‘绿色出行看世博’联合行动”在泰州、扬州、南京等地纷纷启动。据主办方介绍,从现在到11月底,他们将穿越长三角16座城市,宣传世博会的绿色理念,鼓励大家采用以公共交通为主的绿色出行方式,出行时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使用私家车的频率,为降低碳排放,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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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走了”

发表于 2009-10-19

    对我来说,也许这个秋天注定将会是一个悲情的季节。因为今天才知道,在一月前的9月7日,一个友人悄然“走了”!    当习惯的拨打他的手机号码时,电话的那头传来一个女人戚戚的声音。开始我以为是他秘书接的电话,就说“王总呢?”片刻的停顿后,电话里传出一个让我意想不到的消息“现在我一个人了,他‘走了’!”捧着电话我愣住了,几个月前还那么阳光健康的他“走了”!一种伤感从心底油然而生,眼前园博园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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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打黑,名震华夏。随着“打黑”斗争的深入,重庆江湖上的“大姐大”谢才萍的名字也叫响了大半个中国。让人们津津乐道并无限遐想的莫过于她的“包养16个男子”的艳事了。但随后13日“重庆警方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该局的打黑成果展上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内容,该报道内容是虚假的。”(据10月14日《扬子晚报》),谎言大白于天下。      来看一下某报的新闻来源。“某报引用曾参观过该展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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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注定将会写入中国环保法律的史册,以前排污企业非法排污造成重大污染事故,一般就以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定罪顶多判个7年以下。从8月14日起就不一定了,也许因此会被定为投放危险性物质罪,最重可以判到死刑。据报道,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14日以投放危险性物质罪,对盐城市“2.20”特大水污染事件嫌犯、原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文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合并其他罪行,决定对胡文标执行有期徒刑11年。这是中国首次以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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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谣言止于真相

发表于 2009-08-05

 8月4日,江苏兴化出台《关于在全市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单位设立新闻发言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向公众和媒体发布真相(2009年8月5日《泰州日报》)。 读此新闻忍不住要为兴化市政府的“满足民众‘家门口’的知情权,保持社会稳定”举措叫好。    此措施让我想起了传播学上的“先验观念”理论。先验观念指受众对某个事件形成的先有印象和主观观点。其也很像传播学家李普曼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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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楼事件随着调查结果的公布和相关人员的处理,许多悬念终于尘埃落定。但民间的讨论还是“余音”未决。据调查“梅都公司第二大股东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任命的,未上报区委组织部,闵行区委已认定任命无效。”(7月29日《扬子晚报》A12版)。镇长助理是官不是公务员,原来“混入”公务员队伍的。这样一个“公务员”伴随一栋房子的倒掉也原型毕露!感谢组织的通报,让我们真实的解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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