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受想行識是“我”用以認識自己的工具,“我”就無時無刻不在用著它們。我怎樣想(發心、動念),就會怎樣行(行動、創造),就會有怎樣的果(創造物),就會有怎樣的受(經驗、感受),想、行、受一一對應著,承上啟下;而識(覺察、辨識)卻似乎有著某種特權,因為它的作用是辨識什麽是“我”(創造源頭),什麼是“我的”(創造物)。識常常會出差錯,有時把“我的”當成“我”,有時又會把“我的”當成不是“我的”。識的毫釐之差,便衍生了萬千世界。 至於是什麽...
受想行識是“我”的四個工具,“我”通過它們創造和經驗創造物,通過它們來知道“我”是誰。 想:發心、動念。“我”想怎樣了,“我”想做個什麽,於是“我”就動上一念。 行:行動、創造。“我”有了想法,就要靠行去實現它。 受:經驗、感受。“我”通過行創造了創造物,於是“我”就可以去經驗,去感受這個創造物。 識:覺察、辨識。“我”經驗到“我”的創造物,通過覺察和辨識,“我”知道那不是“我”,那是“我”的...
當“我”有了“眼耳鼻舌身意”,“我”便可以感受,於是就有了“色聲香味觸法”,而這些被感受到的“色聲香味觸法”,卻不是“我”。可不是“我”又是什麽呢?暫且稱之為“非我”吧。 爲什麽會有眼耳鼻舌身意呢?因為“我”想知道自己是誰。“我”“想”了,動了一念,於是有了“行”(創造),“我”得創造點什麽呢?“我”想到一個邏輯:或許“我”創造一個“非我”,如果“我”能“識”(辨識)“受”(感受)到這個“非我”,那麼“我”就能知道我是誰...
父母都信佛,都是皈依的居士。我相信自己與佛一定有緣,爲什麽會相信?直覺,就是相信。 父親在戊子年的臘月初一往生西方樂土了。他臨走前病了三年,有近兩年臥床不起,近一年失語、全身不遂。可是母親說他一直在心中默念“阿彌陀佛”,直到最後離開的時刻。他走得很殊勝,直到火化前,他的身體都是柔軟若棉,面帶生光,火化後遺骨呈現七彩舍利花。父親病後尚能言語時已留下遺囑:不舉行追悼會,不擺花圈,不收任何隨禮,如友人前來悼念,請誠誦十聲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