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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正常人有七情六欲,有喜怒哀乐。喜:就是看到美丽的东西会欢喜、高兴;怒:就是发现丑陋的现象会恶心、愤怒;哀:就是记起伤心的往事会悲哀、落泪;乐:就是想起得意的事情会快乐、大笑。当然,某些特殊的人不是如此。2001年2月13日,我被公安局抓去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没有经过任何检查,对我进行精神病强制治疗。本来好好的身体,被害成:头昏脑胀、神智不清、反应迟钝、心烦意乱、坐立不安、脖子僵直、手脚打抖、全身乏力、吃不好...
1992年4月29日上午8时,我在百色地区农委的办公室,收到一封我的父亲廖光武从田东县思林镇寄来的平信,知道陈明琴(女,38岁)和潘月娇(女,54岁)打架,陈明琴受伤瘫痪,于4月29日零时送田东县医院抢救。5月1日11时,我去田东县医院,得知在上午8时,陈明琴已死亡。由于此案长期不能依法处理,我和我的亲属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2005年8月29日,我收到百色市公安局唯一一份答复,内容大概是:1992年4月29日18时案发,田东县公安局6月1日对犯罪嫌疑...
拾多年来,我通过多种合法途径,反映我的大哥廖志谦(廖美谦)、大嫂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及其它相关问题,没有任何调查处理。我受到非常严重的打击报复:2001年2月13日,我在上班,黄晓照带来110警务车,没有任何说明和解释,700400号等人民警官,把我抓去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没有经过任何检查,对我进行精神病强制治疗,直到2001年7月23日出院。我被非法关押6个月,没有人身自由,被迫接受各种药物治疗,我的身体健康、身心健康,都受到极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