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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事 诉 状 原告:鄂贵京,男,49岁,蒙古族,经理,单 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住 址:呼和浩特市南门外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属区4号楼2单元2号。电 话:13704756876邮 编:010022被告: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定代表人:杨一江,职务校长。地 址:呼和浩特市南门外1号。联系方式:4392519 4392511 邮编:010022。 请求事项一、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二、由被告承担本案申请费...
民 事 代 理意 见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内蒙古诚安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鄂贵京的委托,参加其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活动。现围绕本案争议焦点,根据证据和庭审查明的事实,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处理原告没有事实根据被告提交法庭的证据显示被告是对原告按“停薪留职”、“除名”、“按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处理的,但被告没有向法庭举证证明原告个人向被告申请过停薪留职、被告批准过并与原告签订过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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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事 答 辩 状 (二审) 答辩人:鄂贵京,男,49岁,蒙古族,经理,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住址:呼和浩特市南门外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属区4号楼2单元2号。对上诉人内蒙古师范大学与答辩人劳动争议上诉一案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一审判决书“经审理查明,1980年原告(被上诉人)从被告(上诉人)学校毕业并留校工作,后原告到被告方劳动服务公司下属公司工作。1993年6月10日被告方图书馆...
民事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内蒙古诚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上诉人鄂贵京的委托,参加其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二审诉讼活动。现围绕本案争议焦点,根据证据和庭审查明的事实,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一审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上诉人提交法庭的证据显示上诉人是对被上诉人按“停薪留职”、“除名”、“按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处理的,但上诉人没有向法庭举证证明被上诉人个人向上诉人申请过停...
2009年06月22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劳动争议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在大量事实面前内蒙古师范大学的代理律师许多说辞让我无法理解与接受。明明是1984年12月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我调到校三产业工作,内蒙古师范大学的代理律师则说我是下海经商,离职、离岗,并当庭公开叫嚣说开除我十次也不为过;明明我与学校根本不存在停薪留职的关系,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律师则说我事实上的停薪留职;明明是我从未写过什么辞职报告,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