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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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在千呼万唤中出台的新《律师法》一样,《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也终于在律师们的翘首期盼中,颁布施行了。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一改过去将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分别制定管理办法的传统,司法部将合伙所、个人所、国资所等三种组织形式的管理办法予以整合,因而制定了一个共七章五十五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显然,这是一个令人惊喜的改革之举。  业内人士皆知,新《律师法》不仅给我国律师业带来了新的职业定位、新的权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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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新闻网7月19日报道,昨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专邮,开出《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全市第一张拒不协助执行罚单,钓鱼台国宾馆成为这张10万元罚单的“领主”。     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东城法院强制执行。前日下午,东城法院执行庭法官一行来到钓鱼台国宾馆北门,对传达室的工作人员提出,希望能进入国宾馆对这家单位 进行强制执行。法官出示了工作证、协助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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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创新与青年律师

发表于 2008-07-21

         7月19日,为期两天的浙江省第三届青年律师论坛在绍兴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150多名青年律师和资深专家,围绕“创业创新”进行学术交流和经验传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斌出席开幕式。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淳、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以及三名青年律师围绕“创业创新”作了精彩演讲。第二天还举行了“会长与青年律师交流”、“主任、合作人与青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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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按语:  不日前,在各路媒体对宁夏律协选举风波的热议中,中国律师观察网发起召开了一个主题为“请‘律协’先民主起来”的座谈会。鄙人也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在会上作了如下的发言。 我们应该如何评价宁夏律协选举风波?   对于宁夏律协选举风波,我也算是属于最早的知情者之一。但是,我又是一个不便对这场风波下结论的人。尽管我现在已经离开了全国律协和《中国律师》杂志的工作岗位,但是感情上还没有离开律师这个行业。现在,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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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踢了一个“乌龙球”

发表于 2008-07-11

    可以想象,如果社会没有需求,可能也就没有律师这个职业;如果没有当事人,律师可能将不知道应该为谁服务;如果当事人与律师之间没有关系,也就没有法律服务的内容与目标乃至标准问题。换句话说,也就没有律师的职责问题了。    最近发生在北京的被告人辩护律师竟为自己的当事人作“罪重辩护”的奇闻,让律师职责这样一个有些学术味道的理论问题变成了一个公众热议的话题。    律师究竟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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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老师带领我们到烈士纪念馆参观,使我很受感动。我热爱那些为了穷人打天下的烈士,我痛恨那些资本家反动派。听爷爷说,刚解放那会,日子虽然苦,但那时当官的一心为老百姓,不像现在,到处是贪污犯。我对爷爷说,我长大了就专门抓贪官,给他们灌辣椒水,上老虎凳,叫他们把贪污的钱交出来,分给穷人。         我们家也是穷人,爸爸妈妈都下岗了。爸爸每天去蹬三轮车,还经常被城管队赶来赶去,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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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9月27日那个黄昏来临的时候,一个在头一天刚刚度过自己18岁生日的青年男生孟超将一把30厘米长的小刀抡向了自己的同班同学何小厉。结果,还不满18岁的同班同学何小厉就这样被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刚满18岁的孟超则被送进了看守所,等待法律最后的宣判。    谁也没想到,同班同学的横刀相向竟是因为一位已经45岁的女老师,竟是因为一位年纪已能做他们妈妈却与他们俩同时保持恋情的女班主任。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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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将辩护进行到底?

发表于 2008-07-04

——序韩冰《律师是这样做成的》 刘桂明     大凡做律师的,无论你是做业务还是做管理,不论你是做诉讼业务还是做非诉讼业务,不管你是做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代理,你都永远无法对案例不闻不问、不理不睬。    可以说,案例是法律人最专业的语言,是法律人成长的见证,是法律人成功的写照。尤其是刑事辩护案例,更是如此,并更有阅读兴趣与研究价值。    韩冰律师撰写的这部书,正是一部这样的案例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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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有关宁夏律师协会换届选举的风波,已经成了网上热议的新闻。由此,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我所见证的全国律师协会的换届选举。    选举,历来似乎就是一个敏感话题。律师协会的换届选举,同样是一个需要重点思考与研究的课题。    我曾经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供职了12个年头,其间经历了三次换届选举(按照章程,今年又将面临一次换届选举)。尽管都发生过一些有趣的小花絮,但由司法部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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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0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