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逢旭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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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万众瞩目之中,10月10日下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贪官周久耕有期徒刑11年。法庭认定,周受贿的金额是人民币1071257元,港币11万元。从受贿金额来看,周绝对不会是“南京第一贪”,更不会是江苏抑或中国第一贪,他一审被判11年,与受贿金额远远高于他的中国其他地区的贪官相比,有点小巫见大巫——甚至可以庸俗地说,周久耕被判11年,是重了,是冤了。 中国官员的贪腐,向来就是前赴后继、勇往直前。挪用银行公款4个多亿人民币豪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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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逢旭

时事评论员。专栏作家。先后在浙江省的报刊与网络媒体工作多年。本博客的所有文字均为原创 。网络转载注明出处,报刊转载,请联系本人, QQ:635815803 电邮: Leader20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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