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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8 13:19:27
高院裁定书对押扁出现的变数 2009-02-28 00:35:51 不服台北地方法院驳回撤销羁押声请,陈水扁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法官质疑,北院合议庭认为扁犯罪嫌疑重大,却没有具体说明是根据何项证据资料;地院认定扁有逃亡之虞,理由也不够充分,认定台北地院的裁定有诸多可议之处,直接驳回陈水扁撤销羁押的声请难以折服,因此撤销台北地院原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为裁定。 高院合议庭法官在裁定书指出,陈水扁所涉嫌之犯罪事实,依...
2009-02-28 13:14:05
尊重人 权比发现事实更为重要!——周占春 (扁被起诉到台北地方法院,抽签由周占春主审,特侦组提请羁押扁,周占春两次驳回。继而台北地院将案件移交蔡守训主审,蔡裁定押扁)
2009-02-28 13:11:20
以法论法,阿扁蒙冤!桂小宝2008.12.13 以统独论,套用《史记》中的话:敢于台独者,天下共击之! 然,以法论法,台湾地区之法,亦是偶中华地区之法,阿扁即中华民族之不肖子,法者,国之四维,国之经纬,不可不察也。 一、历史共业 机要费乃历史沿革,有惯例存焉,不说两蒋未查,李登辉尚未查,将阿扁单独教练,割裂事实,有失公允。 二、政治现金订定不明 起诉四案,皆政治现金,检方认为成罪者,在有对价关系,“先金后谢”,此乃妄加之罪,盖因政治现金法订定不明,误触在先,而罗网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