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法律工作室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玩忽职守 久拖不决

发表于 2007-06-24

玩忽职守 久拖不决 关于张某拖欠我公司货款案拖延四年执行无果的情况反映 赵院长:     现将张某拖欠我公司货款案历时四年执行无果其中存在的问题作如下反映: 以张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重庆新兴公司拖欠我公司货款纠纷案于2002年7月10日以《(2002)九民初字第4060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确定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确定于2003年6月30日前付清所有货款。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不按照调解书确定的进度和额度付款,为维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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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6年3月15日,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和北京中业律师事务所李方平律师联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关于消除城乡差别待遇,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公民建议书》为代表,近年来,学界和舆论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同命不同价”的法律判决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就如何从制度设计和司法实务上改变同命不同价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并形成了如下几种观点:  其一、“精神赔偿”作统一标准,某律师事务所冯明超称,公民民事权利平等不仅是指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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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命不同价折射法治缺失

发表于 2007-06-16

             同命不同价折射法治缺失           ──兼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四川晓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李进    【内容摘要】同命不同价,本文指在发生人身伤亡并被诉至法院后,法院在司法裁决中根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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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我国对律师的职业伦理有着严格的规定,从《律师法》到《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都对律师职业和执业操守都有着细致的规定。但是由于个别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没有洁身自好,恪守执业纪律,他们经常在当事人面前夸夸其谈,信口开河,并与司法人员沆瀣一气、相互勾结,引诱和欺骗当事人,结成一个稳固的利益共同体,丧失了律师的职业理想,日益走向庸俗,最后蜕化法律的工匠。这不仅影响了司法独立,妨害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导致民众对律师行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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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四川晓君律师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22072006110563)。2002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曾代理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公司诉新疆农六师奇台农场货款案、诉成都天博公司货款纠纷案、诉青岛南村公司产品质量纠纷案以及四川九洲电器集团公司诉成都新高所委托合同纠纷案。在债务处理、公司改制、知识产权、房地产法务、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等方面理论深厚、见解独到、经验 丰富。愿竭诚为你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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