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博士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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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人對香港人的感覺   近來不少港人被拒入境,先不管是甚麼政治原因,我自己倒是在想,香港與澳門人的差異。 兩岸四地我都生活過,不過我只有香港身份證。在一年中,我在澳門會待三四十天的時間,不少香港人都會以為澳門是香港的後花園,跟澳門朋友聊天的時候,會發現,其實澳門人很恨香港人。為甚麼啦,就是一個大香港主義,往往以為自己是大爺。其實很時候可以說,香港人以為自己甚麼都懂,其實甚麼都不懂,這正是港人的問題所在。唐英年都說這是兩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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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人於今年一月三十日為某學術機構所寫的研究報告摘要)   經過約四十日的諮詢過程後,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公開諮詢工作於2008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結束。   澳門特區政府的多位主要有關官員,包括行政長官何厚鏵、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朱琳琳等,於2008年12月16日下午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多功能會議廳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亦即《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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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澳門傳回香港的消息是:澳門基本法二十三條(維護國家安全法)將於本周三(廿五日)下午通過。新澳門學社會在二十五日凌晨零時在澳門立法會前召開燭光晚會,周三早上還可能會有若干位香港政界人士過去澳門「玩一玩」,看來澳門這兩天可熱鬧了!兄弟作為新聞評論員,當然是很高興又有新話題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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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三十位香港從政人士在最近兩月以來先後被拒入境澳門之後,三天之前,一位已經向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成功地申請採訪證的香港英文《南華早報》攝影記者,乘坐港澳渡輪前往澳門,準備到澳門地方法院採訪歐文龍貪污案。豈料在澳門碼頭入境時,竟然被澳門特區政府入境官員無理拒絕入境採訪,真的是左手發採訪證,右手卻不准人家進來,究竟澳門特區政府最近在搞甚麼鬼呢?一位葡文報紙訪問兄弟的時侯,兄弟忍不住說:「ele e muito estupido!」(這是很愚蠢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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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不應亂跳紅色芭蕾舞 譚志強(原載香港《信報》2002年1月18日) 前天台灣總統陳水扁在「台灣人公共政策研究會」(FAPA)成立二十 周年會議上宣布要在台灣外交部簽發的「中華民國護照」(以下簡稱台灣護照)封面下方的「護照」=( Passport)下方加註「Issue in Taiwan」(台 灣發出)的英文字樣。豈料此項宣布,不但引起島內多位在野黨(國民黨、親民黨、新黨)議員及黨官的猛烈炮轟,宣稱陳水扁此舉是「違背憲法」、「溫水煮青蛙」「自我矮化」;連海峽對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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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兩次規定的原文請參考前面兩則內容) 本人對港澳記者最新赴內地採訪規定的主要意見,講來講去,其實只有三點: (一)總體來說,是一次採訪自由的倒退,即使本人非常明白有關部門在擔心甚麼東西。 (二)新規定的部分限制無法滿足港澳新聞界對內地突發新聞的採訪需求,也無法滿足大多數港澳同胞目前對內地突發性大型災難新聞的關心之情。 (三)有關當局可能通過一些技術性手段,對個別港澳新聞傳媒施加採訪障礙,造成差別待遇甚至歧視行為。 建議方面,在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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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第一条 为了便于香港和澳门记者在内地依法采访报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香港和澳门记者必须是香港或者澳门居民,并在香港或者澳门依法注册的,香港或者澳门特区政府核准出版、发行、经营的时事类报纸、刊物以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新闻机构从事新闻报道工作的职业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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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30日公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了便于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依法采访报道,传播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报道北京奥运会及相关事项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北京奥运会是指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13届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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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這本「啟蒙的值與局限」還被內地的有心人製成PDF檔,讓其他人免費拉下來閱讀分享哩!兄弟從來都不靠版權糊口,能夠被人分享自己對五四運動的研究心得,這也未嘗是一件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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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要寫一篇有關港澳記者在內地採訪規定的文章,要在網上搜尋以前在台灣《中國時報》上寫過的,曾經在報紙上刊登過的文章。豈料不搜尋則已,一搜尋便竟然將本人一篇二十多年前擔任台灣《大學雜誌》社務委員時撰寫的,有關「五四運動」時代「傳統與現代」之間關係的,在《大學雜誌》上刊登但現在本人亦沒有留下任何底本的學術性長文搜查出來。 奇妙的是,本人在網上搜尋到的文字檔案是簡體字的,是大陸出版的一本未經本人書面許可而刊印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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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oestam

譚志強(Camoes Tam) ,台灣政治大學文學士(新聞系廣播電視組)、法學碩士、博士。目前身份是在中台港澳之間飛來飛去的兩岸評論員/大學教授。*如有任何人士要引用本博客內容,請隨便抄襲複製,不必說明來源,也不必擔心版權,本人一定不會控告諸君。但是,如果引用這裡的瘋言怪論,日後出了問題,絕對是你自找煩惱,本人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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