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洪校长:
我闻之昨天以盐城市第一中学的名义在盐城论坛上题为《盐城市第一中学丑闻:体育教师张祝斌因强奸妇女被曝光》一文中跟帖:“严正声明,(内容我今天没看到,可能是管理员认为会激化矛盾删了)” 说是声明中还称张祝斌为老师,还说是邻居纠缠,并要举报司法机关之类的话,下款称的是,盐城市第一中学。是不是你指示跟这种帖,我不清楚。如是,你宋校长的行为就是助纣为虐,客观上保护了为非作歹的坏人肆无忌惮。同样会损你宋校长的清誉(现在我还认为你相对比较是清正廉洁的)你宋校春节后带学校几干部到受害人家中与受害者丈夫协谈此事时,你应看到其丈夫并非等闲之辈,你更应看到80多岁的老太太为儿媳遭受如此耻辱使其夫妇成天沉浸于痛苦之中而哭着跪下求你们领导对张祝斌处理的场景!虽然我没在场,但听你们主任说了都催人泪下。该案虽然因证据不足(是受害者不懂法,加之法律不健全所造成)而不能让法律制裁张祝斌,但事实没有一个人说不存在,你没看到帖中“刑侦三处唐队长谈及此案时认为张祝斌强奸事实100%存在,主张立案侦查。但分局认为缺少直接证据,未能采纳”办案人的观点吗?这不是空穴来风,这是当事人说出来的。当法律存在漏洞与不足时,我们需要的是道德与良知。换个角度讲,如是你宋校长的夫人遭张祝斌强奸,因法律的缺陷,让张逃避了刑事责任的追究,你还能这样无动于衷吗?
再者张祝斌从龙冈中学开始到现在,这种风流事一直未间断过,平时对女人说话低三下四,一点教师的尊严都不顾。现在一中教师还有哪个人瞧得起张?你其实也很清楚。我认为受害方或是其他人在论坛上发表相关文章,给受害人泄泄愤,对事态的发展有好处,否则是要出事的。
听说受害人现在成天以木鱼为伴,吃斋念经,你们一中住在受害者的邻居应知道,其夫仍在成天跑公安局,检察院,如因证据不足问题,张祝斌不能绳之以法,后面结局又会怎么样呢?如你宋校长仍庇护张祝斌,后果你想过吗?
(说明,我与一中无关,也与受害方无关,只是知道这件事,出于正义与道德)
思韵
经调查:yanchengyi所发的声明,为冒充盐城市第一中学名义的行为,与盐城市一中无关。就张祝斌一事,宋校长明确表态:张祝斌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他不是一中的小孩子,他是成人,我们学校同情受害者,在我们能处理的范畴内,对张祝斌作出了停职和调离本部,到南校区永远不得返本部的决定。其他所发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应由他本人承担,本会办记要在2007年2月11日上,由宋校长组织本校全体领导班子对此事作出的会办处理决定。(本记要处理决定,由张祝斌签字,并通过受害者亲戚认证)对于他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并不影响我们市一中总体的形象,毕竟张祝斌只能代表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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