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楼 弘治18年(1505)帝卒,其儿子朱厚照(正得帝)继位后宦官当道,忠良受气。正德元年(1506年),鸿儒47岁,辞官还乡。时可恩23岁,申邑19岁。回乡后,适逢母病及卒,鸿儒守孝三年。其间写出“凝斋笔语”留于后世。 正德四年(1509年),王鸿儒50岁,被任命为“国子监祭酒”,担任了国家最高学府的最高长官。时夫人吴萍在家照料父亲,后娶刘文娟为妾。 父病及卒,鸿儒再次回到王宅赴丧。数月后三儿子协邑出生(刘文娟生)。 正德六年(1511年)王可恩28岁,中进士,被任命为望江县承。 正德七年(1512年)鸿儒53岁,朝廷任命鸿儒为南京户部侍朗(尚书副职)。时申邑25岁,庠生。鸿儒在任三年,主要的政绩是抓好纸币印制、铜钱铸造和金融、财税、商业、外贸的执法,办了许多利国利民之事。长媳李兰君于望江生下长孙王汝愚。 正德九年(1514年)春,王可恩31岁,调任山东宁阳当县令。 正德十年(1515年),鸿儒56岁,被调入京城,担任吏部右侍朗(二品),成了朝廷要员。主持考察官吏政绩、官职任免、选贤任能、罢免冗官、惩治贪官、奏提留办事公正而有成效的官员等成绩卓著。 正德十四年(1519年)鸿儒60岁,被任命到南京去当户部尚书,官职提升一级,成为朝廷的一品官员。时次孙汝鲁降生、王可恩调任池州通判。鸿儒新上任之初即触及南昌宁王宸濠谋反一案,鸿儒受命督军饷,父子共同上前线,四十二天官军破判王。同年九月九日鸿儒因搭背疮发,医治无效而卒。灵柩归里之日,南京十万人送行。在宛城,王爷亲率仪卫部队开道为鸿儒送终,大小轿五十余顶,车辆百余乘,加上各色执事、陈设、百耍、乐人,浩浩荡荡,摆有三、四里地远,葬于王宅村东北角。朝廷谥为“文庄”。其陵园占地一百多亩,内有朝臣名仕的题词数十首,墓西道旁立下马碑一座,文官到此下桥,武官到此下马。 嘉靖帝朱厚熜坐朝后,令南阳知府在其陵园内重修三门、碑楼、祠堂等,建筑宏伟,金碧辉煌,极一时之盛。 鸿儒自1487年入仕后先后历任南京户部主事(六品)、户部元外朗(五品)、工部朗中、山西佥事(四品)、山西提学副使、国子监祭酒、南京户部侍朗、吏部右侍朗(二品)、南京户部尚书(一品)等九任。终年60岁(1459——1519)。鸿儒是明朝中叶的一位名臣,做官清正廉洁,吏民爱戴,明史有传。 鸿儒生前为发展家乡教育事业,用自己的积蓄在南阳市东关建一书院——南阳市第一高中。鸿儒卒后,人们在书院内特为其树塑像一尊。王氏家族亦在南阳市西关建祠堂一座纪念其丰功伟绩。 鸿渐本是一个才华横溢之人,并不亚于兄长,于弘治中约1492年,30岁成为王门的第二个解元公。之后十多年,为了照顾父亲、母亲,让哥哥在外安心做官,鸿渐一直未能顾及参加会试科考。为父守孝三年,错过了正德六年(1511年,49岁)的会试。后又照顾岳父母竟又耽误了三次(1514、1517、1520)科考的机会。嘉靖二年(1523年,鸿渐61岁),才参加癸未科的会试并被朝廷钦点为进士(此前鸿渐之子已先考中进士为官),任命为大理寺评事在京城做官。时鸿渐的两鬓早已花白。鸿渐到任不久,即办了几件出色的案子受到上司和同僚的好评。在任其间,经其手处理的大量案件中无论是发生在京城的案件还是复核各地送来的案件,都依法进行量刑,没有出现任何错案,并纠正了十数起冤案。数年之后鸿渐被提升为山东承宣布政使司的右布政使,成为全省的最高长官,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在任期间改革盐政、农业税制、兴修水利、开辟荒田、课农桑、议旌酬、罢贪官、办学校等成绩卓著。鸿渐入仕做官未带夫人,在山东时,又娶一洪姓女子为妾,生一女可秀。王鸿渐清政,廉明,耿直,忧国忧民,体察民情,后与当时昏庸的时政不合辞官还乡。 数年后鸿渐病故于山东省泗水县,葬于南阳王宅村西北角,朝廷谥为“文惠”。陵园建筑面积很大,有祭殿,配殿,象生仪仗队等香火旺盛。 鸿渐性情仁爱,律己很严,为政慈祥。 王鸿儒、王鸿渐,这两个被誉为大夫子、二夫子的饱学之士,以他们的学识、才智和为官的政绩,在历史上留下可嘉的一笔,在南阳的百姓中留下了世代传颂的口碑: 兄弟双双解元公 步入仕途为百姓 清廉刚正惩贪官 千秋万代留英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