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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6 17:20:33 编辑 删除

浏览 1597 次 | 评论 3 条

有朋友告诉我,在一期节目中,柏万青声称她的“贞操是给夫家的最好礼物”论,是基于关心女青年。而那期节目中无论正反双方都说,“失贞”一次不算不“贞操”。

真的关心女青年,就应该让她们有身体自决权,有自主权,而不应该把她们当作礼物给男人和男人的家庭。

我们强调女性的身体自主权,不是说让女性都选择和一万个人性交,而也包括选择只和一个人性交,甚至包括选择永远不和任何人性交的权利。

而柏万青的言论,是在剥夺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将她们的身体拱手献给男人,是给男人准备的礼物。认为只有这样,才是有价值的。这其实是父权制话语下的“贞洁论”。

所谓一次“失贞”不算“失贞”论,更是荒唐。

一次和一万次的次数差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女性的身体自主权。一个女人如果是自愿的,一次不做,和做一万次,都是贞操的。

而如果这个女人不是自愿的,而是被“压迫”的,包括被“最好礼物论”和男权话语的“关心”压迫的,这压迫无论打着多么漂亮的外衣,它都是伤害女性基本人权的。

在一个强调个人尊严与独立价值的时代,一个人大代表,利用公共资源,传播剥夺个人选择权的理念,复制传统父权文化的垃圾,这还不是耻辱吗?

可悲的是,国人对柏的言论仍不乏喝彩之声,对理性的批评则抱以逻辑混乱的辩驳与气急败坏的咒骂。于是我便知道,一百年前五四运动精英们所倡导的女性解放,五十年前性革命精英所倡导的女性性自由(既有做的自由,也有不做的自由),在这个国家仍然太少有人听得懂!

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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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叭嗒闪人 [2011-03-06 07:27:50 PM]

    天天去修复处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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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叭嗒闪人 [2011-03-06 07:34:38 PM]

    最基本的权利都没有了,难不成最基本的快乐也要没收?柏万青真是为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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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stg [2011-04-14 08:55:43 PM]

    一个人不光是一个自然人,他还有他的社会属性!他还要受社会公认的准则、道德风俗习惯所约束,想和谁做就和谁做,你这说话我都替你感到悲哀,还大学教授呢!把贞操留给丈夫有什么不好,这也是人家的自由啊,你怎么又上升到了父权制话语下的“贞洁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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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性学者方刚

声明:本人博客及其它场合一切言论,与我所谋职的学校没有任何关系,仅代表我个人观点。特此声明。 方刚,性与性别专家,性社会学博士,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人文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青少年性教育基地首席专家.在国内外出版著作50多本。世界华人性学家协会执委等。 方刚电子信箱:   fanggang@vip.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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