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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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4 17:46:06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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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你知道鬼打墙么?”我问道。

“不知道。”她摇了摇头,眼神就好像地安门胡同中那盏路灯一般,昏暗着,但又充满了光芒。

“北京据说有十大闹鬼处,这里就是故事中‘鬼打墙’的地方。我们在这些胡同中走了这么半天,都无法走出去,你刚才有没有发现,我们又回到了同一个地方?这就是鬼打墙哦。”

“鬼打墙?吓唬小孩啊,太老套了吧!不就是走迷路了么?”小女生果然是小女生,硬要标记上“女强人”的痕迹。

我发现她的脸已经绿了。

“有的时候,人的心中也有一条条胡同,人们走来走去,却始终走不出去。那是心鬼在打墙。”

她点点头,说道:“你的话虽然有些酸,但确实没错。刚才那个男人是……”

“你的音乐玩得很好,很抱歉我听不懂,也不会跳。”

我打断了她的话,她可能是准备解释刚才发生的那些混乱事情,我觉得,这些事情与我无关,也不想牵扯当中。我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将这个复杂的女人送到鼓楼大街上,找一辆出租车,然后将她塞进去,完后我就回家睡觉。

“哦,没关系……”她低下了头。

漫步在一条条曲折而僻静的胡同,又想起了作家老舍先生讲述的“鬼打墙”的故事,让我心中也升起了一点点寒意。

我开始埋怨自己为什么会带她走到这里来。

夜晚的空气十分清新,仿佛回到了小时候,那会儿村子里面遇上婚丧嫁娶或者庙会,就会播放电影,然后全村的人都来看,电影散场之后,就能问道这种味道。

隐约间,我听到了汽车的声音,顿时犹如捡到了救命稻草,欣喜道:“我们终于摆脱鬼打墙的困扰啦!”

她有点失落,问道:“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她的话很直接,其实我也不是讨厌她,只是觉得她很不适合我,算是辜负小米一番心意啦。“你很好啊,音乐玩得那么棒,我干嘛要讨厌你?”

“那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你有时间找小米玩就可以看到我了。我是窝儿里横,只要不上班,其余时间都在家,很容易逮到我的。”

“嗯。”她钻进一辆正停在街边在盘活儿的计程车,我冲她挥挥手,车子开走了。

已经凌晨一点多了。

说起来可能有很多人不会相信,这是我出生后第一次这么晚在街上游荡呢。大部分店铺已经关门,大多只剩下了夜店与酒吧,只有那边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快餐店依旧灯火通明,避风塘茶馆中也传来了阵阵打牌的声音。

远处的景山露出暗淡的阴影,审视着这个古老的城市。我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是悲伤还是高兴,总之,内心中那份忧伤让我觉得十分可怕。

我也上了一辆计程车,让司机送我到所在的公寓。汽车中播放着京戏《玉堂春》,“自从公子回原郡,奴在北楼装病形。公子立志不娶妻,玉堂春守节不嫁人。”

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很爱跟客人聊天,开夜活儿的司机更是爱聊,这位司机却一句不吭,我想唠叨几句却又找不到什么话题。行至二环路鼓楼桥下,几辆改装的汽车停在路口准备飙车,他们中据说有个人开汽车只用了十三分钟就跑完了整个二环,于是被尊称为“二环十三郎”。北京本地人都比较喜欢玩,而且玩什么的都有,养鸽子老鹰、飙车蹦极等等让人看起来匪夷所思的东西。

我到家后,小米还没有回来,他还继续在陪着Brabara疯狂吧。

这是一套高层公寓,室内非常宽敞,分上下两层,我住上层,小米他住下层。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肯定谁也不会收拾屋子,于是定时会有小区物业的钟点工过来打扫。屋子里面异常整洁,客人来之后经常逼问我们二人是怎样生活的,而妈妈知道结果之后将我们两人训斥了三个多小时,说我出门在外生活不会持家过日子,自己不劳动还请清洁工,当真是岂有此理。

家中除了我跟小米之外,还圈养了一只名叫小白的爱斯基摩狗,狗是别人当礼物送给我的,名字是小米取的,原因是他说我有点像蜡笔小新,而我很怀疑小米是在夸他自己像蜡笔小新,并认为这没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狗狗看到我回来之后异常兴奋,前爪立起来狂舔我。我拍了拍它的脑袋,上楼洗澡睡觉。

躺在床上,我回想着晚上酒吧中那几个不知道是掉凯子还是卖身的女孩,还有那个气急败坏的男人,Barbara还真是一点都不含糊,将他揍得跟沙袋一样。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星辰洒落在深蓝色中,只惆怅了片刻,就被乌云覆盖住了。我睡着了。以前我总是会失眠,伴随着恶梦,这一夜睡得很快,不过恶梦依旧。

我梦见自己住在一个小破屋中,凄凉、惨淡涌向我的心头,我跑出门,走在童年那段泥泞中,没有方向,只有尸体腐烂一样的腥臭。

 

8

 

我睁开了眼睛,天已经亮了,小米摊在我的床上,臭脚顶着我的鼻子。

我一把将他推开。

他还在美梦中,咯吱咯吱地咬牙。狗狗小白居然也爬在我床上,吐着舌头直要吻我。

我顿时恼怒起来,一把将小白赶下床,并威胁道:“如果再敢上我床,慢火炖了你给你家小米爷补身子!”狗狗似乎可以听懂,撒腿溜了。

小米这混蛋怎么也跑到我屋子中了?臭脚,回来也不洗澡!

“你怎么在这里??”我冲着他耳朵吼道。

他没有反应。

“方教授来啦!”

“啊!我没睡!我没睡!”小米呼一下子就坐了起来,看了我一眼后又软在了床上。

“讨厌!吓唬我。”他脑瓜钻进了被子中。

方教授是他大学的导师,非常严厉,小米最怕此人。因为上他课颇为无聊,小米经常忍不住睡觉,下场自然总是很惨。

“你滚起来,怎么会在我床上?”

“哦?这是你屋子……,我怎么会在这里?”小米露出脑瓜,情深深雨蒙蒙地斜了我一眼,装出一翻被强暴的样子,说道:“你没有对我怎么样吧!”

我瞪了瞪眼,吼道:“我还正想问你呢!”

“哦,头好疼,头好疼。我记得Barbara让我上来看你有没有跟Nancy在一起……怎么睡倒在这里了?Nancy呢?”

“你以为别人都跟你们二位一样啊!Nancy昨晚回家了呗!”

“哦~”小米呆了半天,似乎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猛地冲出了我房间,飞奔楼下。他推开他自己的房间,看到Barbara正在仰八叉地呼呼大睡,松了一口气,作贼一样偷偷地爬上床又睡了。

我彻底崩溃了,他昨晚是不是也这德性进我房间的?

早餐我下厨,小米这个懒人是绝对不会烧菜的。记得他有次心血来潮,搞什么鸡肉咖哩饭,让我从此之后再也不敢吃咖哩。Barbara洗漱完,像清晨的小鸟一样从洗手间中跳了出来,紧接着来了个三千六百度大旋转,一直转到了餐厅。

“哗~,玮川好厉害,Nancy要是嫁给你,一定幸福死了。”

小米笑道:“中午我给你做咖哩饭,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好啊!嗯……,你真好。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Barbara抱起小米的头一阵狂吻。

“还是不要了。”我说道。

“为什么呢?”她捧着小米的腮帮子,好奇地望着我。

“你吃了小米的咖哩饭,肯定会跟他分手的。”

“胡说,哪有那么难吃?”小米抗议道。

“OK,我知道了。小米啊,如果哪天你要抛弃我,就做给我吃吧!”

“真得很好吃!真得!”小米大叫。

Barbara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米,说道:“啊!我还是相信玮川。大家吃饭!”

“玮川,玮川。叫得真甜。”

“嗯,皮蛋瘦肉粥好好吃哦!”Barbara糊了一嘴,也不擦,对小米说道:“我决定不要你了,直接搬到楼上去住。”

“讨厌!我不吃了。”小米像小孩一样嘟起了嘴,将筷子往桌子上一扔。

“玮川啊,听说你信基督,今天是不是要去教堂礼拜?”Barbara问道。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信,就是那个环境。我昨天已经去了,今天人比较多,你也肯定看出来了,我不是那种喜欢热闹的人。”

“啊!都不理我!”小米又拿起了筷子,撒气娇来。

“乖乖,吃菜。”Barbara夹起一片泡菜放到了小米的碗中。

“嗯,我爱你,不要抛弃我喔!”小米趴到了Barbara的身上。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装作没有看见。狗狗小白在桌边转来转去“汪汪”地讨食吃,我拿起一片火腿丢在地上,它摇着尾巴一下就扑了过去。

“Nancy昨晚怎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啊?”Barbara问道。

“她为什么要跟我一起回来?我们才第一次见面耶!”

“你……真是,哎呀,傻小子!”Barbara一幅要发飙的样子,脸憋得通红。幸好我跟她不熟,否则她还不直接蹦过来爆揍我一顿,像她昨晚打那个男人一样。

“啊!我还有事,你们先吃。”我逃命一般跑了出去。

“别走呀,哎……”

“记得遛狗啊!”

 

9

我乘电梯下楼去车库取车。在七楼的时候,电梯停了,一个妙龄女子伴随着阵阵桂花香气走了进来。我偷偷地看了女孩一眼,见她脖子中挂了一个香囊,桂花的味道就是从那里飘出来的。

我对味道很敏感,花朵是植物的生殖器,花香则是生殖器发情时候散发出的迷香。在所有花香中,我最喜欢桂花。

“八月桂花遍地开,鲜红的旗帜竖啊竖起来。”这首带有文革浪漫主义色彩的歌曲时常会在桂花的香气的感染下陶醉着我。我陶醉地哼了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女孩那怪异的目光。

“流氓!”电梯停在一楼,女孩走出电梯后留下了这个冤枉我的词。

电梯继续下行,来到了地下车库。我不停地哼着“八月桂花香”,呱唧一声关掉防盗器,钻进车子里。

自从买了车之后,我几乎没有开过多少次。原因很多,首先是北京塞车,开车还不如骑脚踏车快。然后是停车费超级贵,写字楼下停车,每小时居然敢要5元人民币。只可惜了我这宝贝车子成了摆设。

“你看那一杆红旗飘在空中,红军队伍要扩充,红色战士最光荣。”在MP3播放器中找到了《八月桂花香》,伴随着这首歌开到了北京西山八大处脚下。

我每周六都去海淀教堂,而周日去八大处灵光寺的习惯则没有。一般来讲,工作一周的烦躁会在周六彻底解决掉,如果周六有烦恼了,只能来灵光寺找繁华和尚聊天解决。

繁华和尚很灵,每次我去都不打招呼,而他每次都会在山门口等着我。

“你们出家人是不是每天都无事可做,于是天天在这里等我。”

我跟繁华和尚是好朋友,他年纪比我小,我也将他当弟弟看待,跟他不用像“讲道学”一般那么客气。他笑呵呵地摇了摇头。

“那为什么我每次来,你都在这里等我?”

“阿弥陀佛,居士要来,小和尚当然要在此恭候大驾喽!”

“小和尚不要耍贫嘴,赶快将这未卜先知的法门传给我。”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你就念这四个字即可。阿弥陀佛。”灵光寺是净土宗,讲《无量寿经》,理念是念“阿弥陀佛”成佛,而并非禅宗的开悟。

灵光寺的镇山之宝是释迦牟尼佛的佛牙舍利,在庙中有一座灵光塔,也叫佛牙塔,塔中供奉着佛牙舍利。来到这里,繁华师傅都要让我在塔前三拜,并带着我围绕着佛塔顺时针转三圈,接着再领着我到他的禅房中喝茶聊天。

和尚的生活很艰苦,硬板床,长板凳,一个写字桌上堆了一堆佛经,还放了一台破旧的电脑,小柜子用来方衣服,墙上挂了一个黄色的布袋,仅此而已。

我能认识繁华和尚,是因为他电脑故障,在网上求助,遇上了我,于是他请我来灵光寺参观,就此成为了好友。繁华做了一个佛教的网站,我每次过来,他都要问一些电脑方面的知识,他也会讲一些佛学小故事给我听。

“你应该知道缘这个字吧。”繁华问道。

“是啊,妙不可言。”

“初秋之即,银杏叶并未全黄,你何不去山上走走看?”

“有缘在等我吗?我很笨的,要不要你陪我去?”

“你独自去就好了。”繁华用毛笔敲了敲电脑,笑道:“我们之间的缘在这里。”

“嗯,好吧。”我起身告辞,顺着山路往上走。

夏末的北京依旧很炎热,山中完全感受不到,来自大自然的气息顺着白云直飘到了我的胸口。此山名为八大处,灵光寺为第一处,位于山脚下,山上还有另外七处景观。不一会儿,我来到了龙泉庵,这里并没有尼姑居住,只作为旅游景点被保留着。“何必见千里,自然生远心。”庵的北门有一凉亭上面写着这两句对联。对面是山崖,隐约间可以看见颐和园的昆明湖。我惆怅了片刻,用相机拍下了此般美景,接着来到了龙泉庵中。

某个无聊的书法家在此庵中办展览,做了一块号称是世界最大的砚台。我心道此人也颇为无聊,“世界最大”这个名号本身就很无聊,还有将这么大一块石头搬进山中,此般行径更为无聊喽。我也不理会这书法家在佛堂内跟游人自吹自擂,来到了龙泉庵的后院。

“哗~!”我不禁感叹道。眼前这两株千年银杏树枝繁叶茂,玩具一般的红灯笼写着游人爱情寄语,挂满了树枝头。一位女子的身影也出现在某个粗大的枝头上,她准备将灯笼挂在最高处吗?爬那么高,简直是破坏文物嘛!摔下来也不是闹着玩的。

游人已经开始在树下聚集,指指点点地围观着,也有老大妈吆喝她赶紧下来,甚至跑去找山林管理员抗议。

她是在干嘛呢?似乎不是在挂灯笼,因为她一手抓着树干,另外一只手空着往上抓。喔!我明白了,她是准备将挂上去的灯笼摘下来。以为灯笼是长出来的?还需要像摘苹果一样。

这女子好疯狂,只见她用力踩了一下树干,几乎是跳到了另外的树枝上,手抓着灯笼后,一头栽了下来。众人开始惊呼,我急忙用手一托,她整个人扑在了我的身上,将我压倒在地。

我心中想起了最近看到的一条新闻:某人跳楼自杀,自己没有摔死,反而将楼下走的人给压死了。我自己怎么如此倒霉,难倒这就是繁华和尚说的缘吗?我决定一会儿下山找他算帐。

那女子身上被树枝挂满了伤口,头发凌乱,犹如女鬼。

我再仔细一看,立即就呆了。

原来,她是N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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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两个人轮流交替合写的小说,作者:鼎革,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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