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字格性学报告《性欲和爱情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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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8 20:09:22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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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爱情方法论原理
  
  
  第一节 万能公式
  
    这里所谈论的方法,不是指两性交往的一般的技巧,或者恋爱的常识等等,而是指出两性关系的根本的方法,本质的方法。也就是说,这里是两性关系的基本的规律性。只有通常的技巧有意或无意中符合了这个规律的时候,技巧才会发生作用。
  
    本书的读者除了希望从本书得到关于爱情的本质是什么这个说明之外,当然的也必定希望从中找到爱情的方法。那么,爱情的方法就存在于爱情的本质之中,前此关于爱情的本质的阐述,就也是爱情的本质的规律性,当然那就是方法。
  
   如果一门科学,它没有能够为我们说明什么是爱情,而只是躲躲闪闪说些爱情格言、或什么哲学神话,我们也不可能期望这个科学会告诉我们关于爱情的科学的方法,更不用说根本的方法,因为所谓事物的根本的方法,就是事物的运动的规律。
    
    爱情的方法,即爱一个异性的方法,和获得一个异性的爱的方法。这是两个过程。我们的读者大都把两者混为一谈,他们说,获得别人的爱情的方法是----真心地去爱。因此他们在与恋人的交往过程中,不是想办法使恋人爱上自己,而是一心打算如何在恋人身上获得爱的享受。当然自己的爱情的享受是当然的目的,但是这个目的的达到,却需要对方的同样的爱情,因此为了我的爱的目的,也必须要求对方的爱情。
  
    那么,这里就指出,获得对方的爱的方法。
   前此我们的探讨,是把我们自己看成主体,把异性看成客体的情况,站在主体的立场阐述爱情的本质,那么现在我们是作为客体,对方的客体,对方是一个有意识、能够爱的主体,这个主体的对象正就是我。
    前面说过,两性的关系是两个并行的条件反射关系,一个是男性作为主体,与女性的条件反射,这是性欲的关系。//另一个是女性作为主体爱恋她的男性客体。//这两个条件反射都是双方身体内的事情,生理的机能,因此各不相关,一个关系的存在并不等于另一个存在。获得对方的爱情,本质上就是去建立以对方为主体、以我自己为客体的条件反射。而用心去爱等等的所谓心术,只是去建立以我为主体、以对方为客体的条件反射。
  
    我是一个客体,一个有头脑、有智慧的客体,这个客体的意识、心理、主体等等不再是作为爱的主体,因此我的意识是如何使自己成为客体的意识,是一个主动的的、使对方产生爱情的那个主体的意识。不再是我的爱情的享受,而是对方的享受,我必须先克制自己的欲望,只是把它作为目的,深藏在心的深处,象经营一项事业一样,去经营对方的爱情的主体。并在对方的爱情建立以后,才有我的爱的享受。
    
    对方的条件反射的机能首先是先在的,就是说对方是一个心理生理成熟的异性。当然对方的条件反射的对象可能是别的什么人,或者还只是一个偶像。如果对方没有这个机能,当然爱情也就无从谈起,比如面对一个儿童的情况。
    异性对方作为一个爱情的主体,条件反射的机能是先天的,但是主体具体以什么人为客体,与谁发生条件反射的关系,完全是后天的事情,是一个可以创造、可以改造的事情。
    我们的问题是,如何使我们自己成为对方的条件反射物。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得知道,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这在我们以前的偶像的叙述中已经得到阐述。性急的读者大都首先来阅读这个爱情方法论,实际上爱情的方法论的彻底的阐述是在前面的讨论中,那里揭示着男女两性交往的所有的本质的问题,我们这里不过是从客体的角度进行一个解读,以爱情方法的形式进行一个总结,一方面使我们的读者能够真正地获得方法原理,另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对理论进行理解,从而真正明白性欲和爱情的本质。
  
    主体与异性对方建立条件反射,也是偶像的形成过程,主体在日常的生活中,认识、接触的很多的异性,形成主体的头脑中的异性的一般形象,就是偶像。因此偶像的形成过程是一个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告诉我们,偶像并不是先天的,而是通过后天学习得到的,而且就是因为经常、大量的接触产生的,随着主体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异性的认识的增加,偶像作为认识,当然也一定会成为新的异性形象,这个改变的过程,不过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知识的新陈代谢的过程。因此这里也就指出了我们作为客体的根本的方法,就是成为对方接触、交往、不断能够被无意识学习的对象。日久生情----是这里的本质的意思。
    于是在这个原理下,我们看到很多的书籍为我们准备了极其适用的技巧,这些技巧之所以成为技巧,只是因为符合了这个认识论的原理,并从实践上证明了自己的有效,而真正理论的证明,则是在这里。
    比方说,如果我们能够使我们的打扮、举止较为符合对方的偶像,那么我们就较为容易的能够与对方建立关系。那么通过交谈、了解对方的喜好、心理、习惯,从而使自己能够根据对方的观念塑造自己。再比如说,对方的偶像的形成,由于与父母、与流行时尚有着很大的关联,一个流行时尚的打扮,就较为符合对方的偶像等等。根据前面的审美原理,在对方心的动荡时期,对方会自己把偶像、美对象化在我的身上等等,这些都是对方的爱情主体的一些固有的属性,依据这些属性,就自然的给出我们的方法。在网恋中,我们曾经指出了偶像的对象化的过程,我们只是一个网名,一个异性的象征,对方作为爱情的主体,竟然把他的最美好的想象异化在我们的身上,并且通过想象,爱上想象的我们,这个爱情一经存在,对方也就宁愿放弃自己的想象、接受我们现实的模样,改造自己的偶像,主动地与我们建立条件反射的关系。
    因此对方作为主体,他的规律,就是我们前此阐述的性欲主体、性欲客体、两性关系和实践、情感以及主体意识的规律,把握了爱情主体的规律,也就同时获得了作为爱情客体的方法。
    只有条件反射的关系建立起来之后,我们才发现,我们就是对方情感的化身、或者性欲的化身,就是对方的爱情本身,在对方的心里,我们就是美,就是对方的条件反射物,我们的一举一动就一定打动对方的心。
    而这一切,都不是我们努力的结果,也不是对方努力的结果,而是一个先于我们的努力、事先就存在的结果。因为条件反射建立的过程是存在于对方意识之外的过程,是一个生理的过程,比如说是对方主体把我们消化成客体的过程,消化是生理的事,而我们,只是提供了这个消化作用的可能性。通过打扮、通过接触、通过增加我们的信息的方式,为对方的条件反射的建立提供条件。而这个条件的提供,才真正的是我们的努力的内容。
    于是这个有目的的预谋的努力,其结果也是出乎意料的偶然发现,爱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

 

第二节 万有引力
    
    男性与女性具有天然的吸引力,科学家们企图发现男性或女性身上存在某种特异的物质,以解释这个现象,可见科学到如今对人的意识的认识还处于愚昧之中。这个引力不是别的,就是我们曾经谈过的条件反射的机能。这个机能是生殖器的条件反射功能,由进化得来。
    因为这个条件反射,男性拥有对女性的欲望,女性拥有对男性的欲望,男性和女性分别作为爱情的主体,与异性的一般概念建立着条件反射。男性有欲望,不是欲望某一个的女性,而是欲望一个普遍的女性,而女性也是欲望着一个普遍的男性。这个普遍的、一般的异性,就是主体心中的概念,或者叫做偶像,这样的一般性就是一个模型,并不存在与现实世界,而现实存在的都是特殊的个别的异性。
    因此现实的异性与偶像有差距。现实的条件反射的关系建立起来有一定的条件。
    爱情主体从对一般的爱,到对特殊的爱,这个变化,就是爱的程度有所不同。对一个特殊异性的爱,只是一个普通的感觉。例如一个女性,对别的女性的感觉,与对一个普通男性的感觉,当然不同,这两个感觉才真正有质的差别。
    因此,女性有一种普遍的爱,男性则有一种普遍的性欲,是适合与一切异性的,也就是说适合与异性一般性的爱情。这个爱情就是万有引力。这个爱情的强度的大小,是与自己的身心发育相关的,生殖系统的发育程度越高,欲望的强度就越大。
    从而,获得异性的爱的过程,就是使对方把这个强度转移到自己一边的过程。
    对方的主体,以前说过,就是对方的意识、心理、内在等等。是对知己身体、精神状态、身体机能等等生理过程的感觉。是自我感觉或叫做自我意识。因此对方生殖系统的生理运动、变化都必然地反映在意识之中,成为某种甜蜜的体验。这个体验自然地与异性一般联系着,把异性一般当成是条件反射的对象。因此对方的主体又是他与一般的异性的关系。这个关系反映在头脑之中的意识的形式,即所谓爱情的体验。因此对方的体验既是生殖系统的躁动,又是一个爱的关系,来自异性的一个作用。
    而我作为客体,从对方看来,不是我自己照镜子的模样,而是在他意识中的模样,是他的爱的感觉的对象化。我在对方的心中,本质上是爱的感觉。这个感觉因为客观的原因可能微弱,也可能强烈等等。
    对方用他的感觉器官、感觉功能、想象的功能来认识我。包括了五种感觉、情感的体验、以及偶像的对象化。因此我被对方刻画成的样子,是一个情绪化的异性。我在对方的心中,就是对方感觉的总和。
    我就在这个微弱的万有引力关系下,几乎是强行地进入对方的视野,强使对方开动他的所有的感觉的功能来对我进行感觉。这些感觉也就是我所能给予的信息。而至于这些信息被对方处理成什么样的客体,是我们双方都无能为力的。最终,由于条件反射的强化,从而出现爱情的关系和感觉,这个必然性,我们并不能解释,而只是说,这是人从动物的时候就存在的必然性。是一个认识从一般到特殊的必然性。
  

 第三节 客体的经营
   
    对方的爱情的主动性几乎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因为对方的主动性一经出现,就已经说明在对方的主体中拥有着爱的期望。一种愿意改变自己的偶像的期望。这样一种主动的感情的对象化,有意识的爱,使爱情的条件反射加速建立。
    但是首先我们还是必须得面对这样的事实就是,对方还处于被动之中,还不能够从我这里感受爱情的感觉。
    对方爱情的主体,就是一个心动的过程,一个由异性对象的作用产生的心动的过程。这个心动,对方体验为某种快乐体验。对方把他的与异性接触所获得的身心的动荡,体验为情感,这一切情感的总和构成爱情主体。
    对方对快乐身心的渴望,使对方产生了爱的渴望。这个渴望,要求获得爱情的客体。
    这个时候的爱情的客体是对方心中想象的异性的各种的信息,他的想象的形象、想象的视觉、触觉、性的接触等等。只有这样的信息的存在,对方才能够发生条件反射,才能够获得反射完成的快乐满足感。
    异性的信息,在对方的头脑中,与快乐的感觉建立着强烈的条件反射,这些信息对他来说,就是快乐、和美的体验,就是爱。
    作为客体一方的我,我的意识,就是要有意识地给予对方这一切能够使之产生反射的反射条件。异性的、五种感觉的、情感的各种信息。这是一个让对方快乐的过程。为了对方的爱的我的辛苦的奉献过程,为对方提供反射条件的过程。这个过程,我是主动的,对方是被动的,对方的快乐来自于被动的对于异性信息的接受,来自我的殷勤的侍奉。
    这个侍奉、这个条件的提供,是我的不得已的伪装,是根据对方的意识喜好,为了对方的好感。因为这样对方就能够因为了我的缘故发生条件反射的反映,产生爱情的体验,并必然地把这个体验归因于我这个客体,从而能够把他的心的动荡看成是由于了我的作用,并误以为是爱上了我,以为我就正是他的客体。
    但是以后的情况却不是这样,因为不管怎样,无论是出于伪装,还是出于对方主体的被欺骗,都形成了一个生理的事实就是,对方已经事实上在自己生理上建立了关于我的条件反射。换句话说,对方的爱情的对象,确实已经改变成为我。
    前此的一切过程,就只不过是一个历程,一个爱情必经的阶段,一个恋爱的追求的过程。
    对方的主体并不认为这是某种欺骗,因为那正是他内心所渴求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感觉的原因也确实是我,因此对方的爱当然的是由于了我的条件反射的作用,正是我,给予了对方的爱的享受,我因此而成为对方的条件反射物,获得对方的爱情。并且这个事实一经产生,对方的情感就已经异化在我的身上,我就是对方的偶像的化身,或者,对方这里就出现了改变自己偶像的主动性。。。 。。。

 

第四节 经营爱情的感觉
    
    我作为客体的自我经营,决不是对我的身体、形象、以及行为的孤立的经营。比如,不是说我要对着镜子经营自己的外表,而是要对着对方经营自己的外表,因为对方才真正的是我的镜子。
    对我的认识,不是我自己对我的认识,而是对方对我的认识。因为我作为客体,是对方的客体,是与对方主体处于主客关系中的客体。我是对方主体的认识的对象。
    为了对方的爱的感觉,我们经营我们自己,但是在对方的意识中,我就是对方的感觉的总和,形象、感觉、以及给他带来的情感。我在对方眼睛里的样子才是对方真正的客体。因此我根本不可能从我自己的身上看到对方的客体是一个什么样子,而只能通过了解对方的感觉、对方的感情、对方的意识、总之对方对我的印象,来了解我。那是我在他的心中的样子――――是一个真实的我反映在他的头脑中,并且在这个特殊的爱情的关系条件下,那才是真正的、客观的我。
    总之,我其实乃是对方的感觉,我本质上乃是对方的情感。对方的主体所反映出来的是关于我的、意识之中的像。
    因此,经营我这个客体,真正说来是要经营对方的爱情。
    因此,所谓的经营客体,就变成为经营对方的感觉。
    前此所有对客体的经营都是通过经营对方的感觉实现。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各种的方式,竭尽所能,给对方以最大限度的快乐,追求对方的过程因而也就是千方百计的讨好对方的过程,而对自己的精心的经营,例如刻意的打扮,就不过是为了对方有一个美的享受,快乐的观感。对方的快乐就是我追求的目标,我是以对方为中心、以对方的感觉为中心,而以打扮我自己为手段。
    那么,为了我自己的爱情的感觉,我只好首先要获得对方的爱情。而获得对方的爱情的方法,则又是我首先放弃自己的爱的渴望,以一个冷静的心态,克制着自己,穷我一生的智慧和能力,给对方快乐和享受,为对方谋取幸福,并且为了对方的感觉而不惜改变我自己。这正是我们、从古至尽、一切人都在努力做着的事情。这是追求爱情的真实的过程,又是获得爱情的不变的方法。
    需要澄清的是,并不是说对方的爱情与我的爱情有什么神秘的联系,好象“爱着你的爱”等等。这里不过是说,对方是一个有着主体意识的人,是与我权利对等的,并有权不与我建立关系的人,他是否愿意满足我的爱情,完全是他的权利,完全要根据于他是否一样的爱着我。因此为了我的爱情的满足,需要对方的自愿的爱的主动性。而我的目的,当然永远的是我自己的爱情的享受。只因为这是两个主体意识的双方面的关系,所以才有这样的爱情的奉献。
    那么,我的爱情的对象是存在于对方那里,而对方的意识又是对方的主人,从而对方实际上是我的爱情的主宰,对方,从而也就是我的主人,通过对我的爱情的主宰而主宰我。
    我们因而是作为对方的奴隶,只因为我们是感情的奴隶。。。 。。。

 

第五节 经营爱的关系
    
    我们前面指出,爱情的感觉、爱情的客体、以及爱情的关系都是同一个东西,不同的被认识的形式,即主体、客体、关系是同一件事情。因此我们经营的客体、对方的感觉,就本质上都是爱情的关系。
    但是我与对方存在两个并行的、不相关联的关系,一个是对方主体与我建立的条件反射的关系,即对方的爱的感觉。另一个是我的主体与对方客体建立的条件反射的关系,是我的爱情。这是两个条件反射,分别是两个人的生理的功能。这里,我们是假定了我这方面的爱情是先在的,因为这是我追求爱情的动力所在。因此所谓的关系的经营,是对于对方的那个条件反射的经营。我们是要建立对方的关于我的那个条件反射,因此,虽然说两个人的爱情的关系包括着我关于对方的爱情,但是,需要经营的不过是对方作为主体的那个关系。
    比方说,我的爱情的满足比喻成一种爱情的消费行为。而满足对方则是爱情的生产,同时又是对方的爱情的消费。
    我们的读者问到,为什么两个人不能同时感受爱情呢?比如当我把对方作为客体,享受爱的浪漫的时候,对方难道不可以同时也得到爱的满足吗?
   我们只能说,这是两个头脑的两个感受,不同是绝对的,如果我们的读者在爱的过程中经历了两个人的同样的感受或者同样的爱,这确实是一个巧合,一次幸运的经历。这个巧合的必然性在于,自从动物时期,性交就是两性双方共同的行动,这个共同的行动在两性双方的头脑中反映为各自的不相关连的感觉。双方的感觉都是关于性交的感觉。从而,性交是首先存在的,关于性交的感觉是这个行动的衍生物。问题在于,两性双方都把这个感觉反映为积极的、爱的感觉。这在我们关于积极情感与消极情感的论述中,有着很好的理解。简言之,两性双方都进化了对性交的积极性,这个积极性在头脑中出现的时候,出现为性欲和爱情的渴望和满足感。于是,两性双方,发展成为我们人的时候,就出现了这个爱的巧合。
    这样,有可能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当我用心的、任性地、为了我自己的心去爱的时候,无意中满足着对方的需求。但是都是哪些我所渴望的作为恰好也是对方渴望的作为,这在理论上并不能回答,这是一个条件反射的互相建立、改变的过程,同一个人的不同时期、不同的对象、不同风俗的人、动物与人等等,都并不相同。因此,相同是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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