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颁布八年了,各区县199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无房老职工与住房未达标职工时至2011年的今天依然分文未得。八年来,全市各区县事业单位有很多老职工因病、伤、残疾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还有的因为突发疾病和意外已然撒手人寰,再也不能活着得到这笔住房补贴,更有患病的教师提起此事情绪激烈,怒言之:“拿不到住房补贴我死不瞑目!”无房在职老职工及其家人心中长期愤愤不平,是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带着如此情绪的数十万教师与上百万家人还要教书培育祖国的未来人哪,这项政策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到本市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民心向背与首都的社会稳定,关系着国家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大局。
今年初市政府先后颁布京房改办[2010] 270号《关于下达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计划的通知》,京房改办[2011]3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补报职工住房补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全面落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这很好,但力度和决心很不够。占全市绝大多数的各区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承载者基层工作的全部压力,各方面待遇也是最低的,生活压力也是最大的,为什么不给他们先解决,这很不公平,不合理。
建议:
一、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牵头各部门发布通知责成各区县政府领导立即展开对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全面落实工作。
二、将此项工作当做迎接建党90周年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大局的重要政治任务,严厉督促各区县政府加快实施,住房补贴列入年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加强审计监督,保证落实兑现。将实施方案公布,以利各方监督,切实全面解决此项关乎数十万老职工切身利益及其百万家人的重大关切问题的及早解决落实。
三、对残疾、大病、工伤、家庭困难等无房老职工和未达标人员的住房补贴,将重点优先解决发放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以此彰显人民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负责任的态度。
何铁鸥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