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三)
福利:主人与仆人
美国的社会安全法案把社会福利粗略分为以下几个大类:1、联邦社会保险。联邦社会保险是为就职人士设立的,在职或曾经工作过的本人及其家属都可参加。主要包括退休金、抚恤金、伤残金和医疗福利等。 2、失业补助金。只要是失业的,不管有无积蓄都可申请,直至找到另一份工作。 3、公共援助金。专为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失明者、老人、残障者及无收入的家庭而设。由州政府按各自生活条件发放,申请者须被调查证明有申领资格。4、孕妇与儿童福利。为保护和增进孕妇及儿童的健康而设,并不分派现金,而是提供健康服务。社会安全法案是全国性的,为保障所有人的权益而设立。除援助金外,大部分福利措施是不论贫富人人皆得的。社安局规定,领取社会安全金的人员不一定要住在美国境内,以方便生活在海外的退休人士。
除了社会安全制度所创设的上述福利政策,美国还有很多涉及生活工作各个方面的社会福利,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一. 工作保险 。1. 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一种保险金制度。每月从受保人工资中扣除部分来投买。受保人一旦失业即可获赔,获赔金额一般是原工资的一半。 2. 工人赔偿金。由雇主向州政府或保险公司投保,工人因工受伤即可申领。具体赔偿金额和时期由雇主所交的保 费多少而定,同时也会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人赔偿金非美籍人士也可申请,且不会影响他日转移身份或入籍。 3. 州立伤残保险金。全美只有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设有此类保险金,专为因短期疾病暂不能工作的人员而设。换言之,受保人在得病期间必须是受雇的,复原后重新开始工作,保险金就停止赔付。
二. 生活补助 1. 粮食券。美国联邦农业部拨款给州政府发放粮食券,只可换取美国出产的农作物,不能换取金钱,以救济收入低微的家庭。限美籍人士。 2. 学校提供廉价或免费膳食。这是政府设立的全国性营养膳食计划,保证学童的身体健康。非美籍人士也可受益。
3. 家居能源补助计划。专为低收入家庭减轻煤电费用,非美籍人士也能享受。能源补助除帮助支付煤电费外,还可代为修理暖炉、煤气管等相关暖气设备。 4. 廉价公共房屋。这项福利有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屋四种形式,申请人须年满62以上或收入低微,其中一些房屋补助要求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三. 医疗补助 1.医药补助。不同于医疗保险,医药补助是一个保健计划,专为收入低微的家庭设立,可以同时享受医疗保险,但只限于美籍人士。 2.家中照顾计划。由联邦、州和县政府联合负担,为65岁以上老人、失明或残障人士提供家务和非医务性的照顾,使得受益人能在家安全地生活,无须住进养老院或公共医疗机构。
在发达国家中,无论是高税还是低税,税收的主要用途都是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健和一般公共服务。这些功能一般占税收总额的70-80%。而政府成本相对较少。中国正好相反,看不起病,交不起学费,很难领到失业救济。在中国,这些支出的比例只占税收总额的25%,大量的税收被政府自身消耗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