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人们即将忘记周森锋这个名字的时候,日前湖北省委组织部的一份任前公示再次将这个名字通过强大的媒体推到了公众的视野。根据这份公示,这位刚过而立之年的年轻人,在担任宜城市市长(县级)不到两年后,将迎来人生的又一次传奇提升,这不仅让身在官场的人羡慕不已,也让舆论为之哗然。
在周森锋上一次任职之际,我也参加过这个问题的讨论。在周面对诸多争议的时候,我对周的任命是持积极态度的,因为我深刻感受得到,这种提拔既是对青年一代的极大鼓舞,也体现了我国领导干部体制的日益开放与活跃,对于发展国家政治文明是一种极大的推动,值得肯定。但时过境迁,与两年前相比较,现在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当初周是从襄阳建委副主任的位上升至一市之长,而如今则是从一市之长的位上调出,而且时间间隔不到两年。
对此,湖北省委组织部给出的解释有四点:一、周森锋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二、周森锋同志得到多数群众认可;三、周森锋同志有一定的发展潜质;四、周森锋同志符合破格提拔的任职资格条件。
从这个解释上,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周的提拔任用更侧重的是在干部的培养方面。如果仅仅是看这一点,无可非议。我前面也讲过了,这种任人唯贤的举措不仅值得肯定,还应该大力提倡。但问题是,我们组织部门在提拔任用一个人的时候,考虑的因素仅仅是干部的培养吗?错矣!组织部门犯的这种错误就是违背了一个基本的逻辑:我们培养领导干部目的是为了服务国家建设,而不是通过国家建设来培养一个干部!换句话来讲,我们在选拔任用一个领导干部的时候,优先考虑的应该是国家的现实需要,而不是一个人的前途和政治素养。
为什么说周森峰可以从一个建委副主任的位上升至一市之长,而不能以同样的速度由一市之长的位上调出呢?原因在于两者的职能特点不同。建委是一个单一的职能部门,而作为建委的副主任,他的职责是协助一把手在本市建设领域负责一定范围的分管工作。从这一点来讲,周森峰可以发挥的空间和影响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把他从建委副主任的位调至宜城,不会对当地的建设工作产生严重影响。但作为一市之长,则性质大不相同。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市之长是一方的法人代表,是该市的最高行政决策者,由选民选出,任期固定。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市长决定着该座城市的兴衰和发展方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中国,党委书记是一把手、是政治首脑,按实际地位排序,市长位居第二。尽管如此,根据中国的领导管理体制,在行政序列,依然实行的是首长负责制,这就意味着,尽管市长上面还有一个掌舵人——党委书记,但作为行政序列的负责人,市长不仅直接掌管着数十个行政职能部门,而且影响、甚至决定着整座城市的发展方向和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可谓千斤重担。在这个位置上,如果我们草率换将,必定严重影响整个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看看我们的周市长,在宜城只短短停留了不到两年。两年的时间能做什么?如果要修一条省级公路,从立项到施工、开通至少也要两年;如果是建设一个工业园,少说也要3—5年;如果要彻底改变当地治安状况,看看重庆,我们也可以想象,没个两年几乎不可能;而如果要完成一个地方发展规划,至少也需要5年。简单一点讲,不论是谁当家,不论是做什么事,对于一个行政负责人来讲,要想完成阶段性的使命,都至少需要3-5年的时间,而我们的周市长呢?干了才不到两年。
看到湖北省委组织部的解释时,我就考虑,既然周森锋素质这么全面,既然他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如此突出,既然当地老百姓如此拥戴他,为什么就不能将他留在那里,让他好好干上几年,造福当地呢?一届也好啊。从干部培养的角度讲,即使让周森锋留在宜城干5年,那时他也不过34岁,此时再提拔也不晚啦,我们的组织部门究竟在急什么呢?有人可能会说,还有更重要的工作等着周市长去完成。同属行政工作,某某市的工作更艰巨更重要,宜城市和宜城人民就不那么重要了?或者说,要治理好某某市,舍周其谁?
有一句话,“树挪死,人挪活。”周森锋的经历刚好印证了这一句古训。但人毕竟是一个个体,在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面前,人的前途和利益理应退居其次。环顾全国,不少地方正是因为领导干部的走马换灯,导致重复建设、朝令夕改等现象频频出现。最后的结果是领导干部得到了进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却陷入停滞,人民的根本利益得不到保障。
我们倡导领导干部选拔方式灵活多样,但不管这种方式如何先进、开明,它都得以服务国家和人民为的利益为归宿,如果脱离这一点,我们组织部门打着开明、灵活的幌子变相地搞干部提拔,那就是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