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的博客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http://blog.ifeng.com/1421244.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11-04-20 05:09:12 编辑 删除

浏览 7761 次 | 评论 19 条

5.政府!政府!

社会财富就像一个池子里的水,你多舀一瓢,别人就少舀一瓢,倘若有一个彪悍的家伙,完全霸占了池子,并且还时不时亮一亮手里的刀子,说:“池子是我的,你们他妈谁也甭想动!”别人大概也就只有渴死一条道儿了。

从前面引述的数字可以知道,巨额财富被政府和大大小小的权力者掠夺,意味着这个社会系统的主体(人民)在财产上遭到了剥夺。“剥夺”这个词很不好听,有必要解单说一下——作为政治学术语,“剥夺”的外延和内涵都比我们的想象来得广泛和深刻,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政治意义和文化意义。“剥夺”概括的是这样一种现象:国家作为强制力,褫夺了民众本应当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通俗说法是变成了“屁”——从而达到国家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目的。

“国家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目的”是什么目的呢?简单说来就是社会控制,而社会控制的全部出发点和归宿,至少在目前,可以概括为,保持作为国家核心利益第一条的基本政治制度不变——问题又进入到了政治层面,也就是说,尽管我们非常想把话题囿于经济范畴之内,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逻辑和历史逻辑还是把它延伸到了这里。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历经30多年改革,分配结构已经按照官僚集团的政治意愿被不断深化,已经有了某种程度上的体制化特点。尽管中国政治领导人在各种场合不断发誓说要调整中国的经济结构,然而实际上却成效寥寥,无论从产业结构还是增长模式上都可以看出,这种调整非但没有取得进展,中国经济反而卷入到了一种无法退出的结构锁定状态。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治结构决定了分配结构,分配结构决定了经济结构,严重的贫富悬殊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结构畸形是政治不平等经过一连串中间过程之后,发酵出来的最后结果。

我认为这个观点很好。话还可以反过来说:一个国家的政治特征不是先于经济运行特征产生的,相反,恰恰是一定的经济运行特征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形态和制度样式,这也是哈耶克的观点。我们平时在政治哲学范畴谈论这主义那主义(民主或者专制),表面上看着眼的是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政治特性,然而,决定这个国家政治特性的是这个国家经济运行的机制和状态,我们实际上是根据这个国家经济运行的机制和状态来确认它的政治形态的,譬如,它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是自由主义的还是极权主义的。

人们很不愿意听极权主义这个词,然而如果一个国家在经济运行中,迷恋和采用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激烈批判过的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方式,你就无法避开人们对于那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的极权主义确认,这就是被哈耶克称之为“奴役之路”的国家垄断的计划经济体制——问题还是落在了政治层面。

我上面说到“这个社会系统的主体(人民)在财产上遭到了剥夺”,从表面上看,“剥夺”二字表述的似乎仅仅是人民的财富被政府强制稀释和掠夺,然而这种稀释和掠夺绝不单纯是经济问题,绝不是。经济剥夺就其实质来说,是对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民最重要权利——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的收窄和褫夺,这才更应当引起我们注意。

注意什么?注意历史提供的一条冷冰冰的铁律:政府一旦不再受人民意志(用美国建国者在《独立宣言》中的表述:通过自由选举表达的同意还是不同意)的约束,不管它自身的意愿如何,也不管它发布了多少感人的宣言和主张,提出了多少冠冕堂皇的口号,都将在客观上蜕变成为横亘在整个社会之上的强制性力量,用当下一句时髦的政治学话语来说:蜕变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如果事情不幸真的成了这样,那么,会造成什么样的社会后果呢?

美国学者莱斯利·利普森在《政治学的重大问题》一书中,主要讨论的是美国的政治制度,用我们的标准衡量,他的某些议论直接构成了对美国政府的攻击:“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时……一开始就重申人民的同意是一切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只有人民的同意才能予国家道德上和法理上的有效性权力只有来源于人民的同意才是正当的。但是,如果一个政府无视人民的同意怎么办?《独立宣言》的回答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形式的政府,一旦违背这个目标,人民就有权利改变它或推翻它,重新建立自己的政府。新政府必须建立在这样的原则基础之上,按照这样的形式来设置权力,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幸福。’”

利普森认为,“这些思想的出现在现代政治史上是一个转折点,它从产生之日起就一直鼓舞着人们为之奋斗,影响十分深远。……如果一个国家不实行法治,人民就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只能任凭掌权者任意摆布。当一个政府不经公众讨论就制定或废止一项法律时;当一个公民被剥夺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不经审判就可以被投进监狱时;当一个法官只能在行政权力的恫吓和阴影中进行审判时;当一项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政治的需要或个人的好恶而随意变化时,专制、极权和暴政就会应运而生。”

利普森说的仍然是美国,但是他的概括远在托克维尔论述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就得到了印证。阅读《论美国的民主》,你会强烈感觉到法国爆发大革命之前呈现的就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对当时的法国政府而言,灭顶之灾之所以发生,正是因为专制体制热心于事无巨细地规范民众的行为,利用国家权力无限制地抽取社会的财富,以维护庞大的国家机器运转,结果,社会丧失协调功能,公众情绪进入到难以控制的危险状态……最后,一个偶然性火星点燃了必然性大火,社会爆炸了。这在人类史上既是经验又是教训。

我们也许不能简单地用西方政治学标准要求中国现实,但是,那些标准中的某些原则,却深藏在我们的人性之中,含蕴在我们对理想社会的憧憬之中,因此它们能够在我们的精神世界引起共鸣,而这也正是我们谈论这个话题、期冀现实能够有所改变的原因之一。

                         6.最后要说的话

政治是独立于道德之外的,但是在政治运作得好的地方,却经常闪耀着道德的光辉。

2007年圣诞节即将到来的时候,美国俄勒冈州州政府就像圣诞老人一样给这个州的老百姓挨家逐户送来了红包——根据纳税额多少,这些支票金额不等,大部分为600美元,而纳税最多的人得到了80万美元!在我们看来这绝对匪夷所思,如果不是俄勒冈州政府不打算过日子了,那么一定是这个州的州长得了什么怪病,疯癫了或者呆傻了。然而实际上这件事在那里很是稀松平常:根据俄勒冈州1979年通过的法案,只要当年州政府税收超过预期总额2%以上,州政府就应当将超出的那部分税款返还给纳税人。该州2007年房地产市场和新科技行业欣欣向荣,税收总额比之前最乐观的估计数字还要高出约20%,返还税款高达11亿美元,结果这11亿美元全部回到了美国纳税人手中。

无独有偶,阿拉斯加州政府、科罗拉多州政府乃至于美国联邦政府也扮演过这种类似圣诞老人的角色——阿拉斯加州曾经将石油和天然气的税收盈余返还给老百姓;科罗拉多州则通过《纳税人权利法案》,把超出政府开支的收入部分全部返还给纳税人;2008年初,美国联邦政府宣布每个家庭退税1200美元,有孩子的美国家庭还可以获得更多的额外退税。

美国人对此是怎么看的呢?我没听说在这些事发生以后有什么人走上街头欢呼雀跃,涕泪滂沱地说:“我们生活在一个伟大、幸福的时代,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国家!”我也没听说报纸、广播、电视一齐上阵,用头版头条藉此刻意营造“欢乐祥和的气氛”,日子照旧过得平平静静,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如果我们非要从中找到我们惯常经验到的东西,那么,美国民众实际上是在为自己骄傲——他们认为之所以意外得到税款返还,首先是因为他们为这个州和这个国家做出了贡献,其次是正确地行使了选举权利,选上了一个还算称职的州长或者总统,如此而已。

这是别人家发生的事,浇不掉自家的哀愁,还是说我们自己吧!

我们自己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201010月在《中国改革》撰文称,目前中国约30%的宏观税负无法满足公共支出需求,今后十年中国税收占GDP的比重还将继续上升。这就是说,我们前面花很大力气痛心指陈的这些东西,不但要继续存在下去,甚至还将进一步发扬光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议论还有意义么?没有意义了。就好比一个人指着一株植物,对主人说:“不行了,你得浇水了,不浇水它就要死了。”主人却说:“没事儿,我这东西耐旱,它几乎不需要水分。”你还说什么呢?

我很不愿意使用“死结”这个词,我总觉的这里边含蕴某种不祥的东西,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我们这些小民都是一样,但是,回顾一下我们“摸着石头过河”经历的无数风雨,抬眼看一下越来越深、越来越浑浊的河水,你又无法否认,由于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某些原来未必是死结的事物活生生地变成了死结,社会呈现出一种陌生而可疑的形态,你没有办法回避眼前这无情的现实。

20107月,李炜光教授在一次税制改革问题的学术谈话中,谈到中国目前的境况,很契合我们的话题。他说:“我们中国已经进步到了这个程度,往前走,一个宪政民主的前景在召唤着我们;往后退,还是重回极权的老路。我们中国学者应该像布坎南(布坎南是美国经济学家,创立了著名的公共选择理论。布坎南对政府权力的警惕贯穿于其学术研究始终,在很多著作中都谈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或政府失灵问题,据认为这也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问题。布坎南认为:“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济人所做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进行干预以前更高,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但是政府决策往往不能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它们削弱了国家干预的社会正效应,也就是说,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那么,为什么政府干预会产生负效应呢?如何从制度上弥补这些缺陷呢?布坎南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说——陈行之注)那样思考。布坎南问:你凭什么有权利征税?政府拥有了征税权,如果它不受限制意味着什么?如果大家认为应该有限制,那么,怎么限制?这里的核心问题是,纳税人在确定自己将遵守宪法的时候,会选择什么样的税收制度?他们希望通过何种方式限制政府行使征税的权力?(必须)通过对征税权的理论分析,解决如何限制政府的权力和防范政府权力被滥用的问题。”

李炜光教授结合自己的见解介绍了布坎南在《宪政经济学》中阐述的观点:政府决策者由常人组成,也会犯常人所犯的错误,即使有民主制度的约束,政府也仍然有变成“利维坦怪兽”的可能,如果不限制政府的征税权,政府就会走向暴政;政府财政须冠以宪政之名,行以宪政之实,离开宪政的统领财政便会走向暴政;开明的政策不能代替财政宪政制度的构建;私人财产权的确认是征税的前提,只有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并且得到纳税者的认可、同意的征收才是税收,凡不是针对私有财产的征税就不是税收,它只是带有租金性质的征收;宪政规则中应包含专门针对征税权的内容,要把它写进国家宪法和税收基本法,这些我们都还没有做到;公民对统治者的控制只能通过对其征税权的约束来实现,也就是说,如果其他各种约束都有,惟对征税权控制不住,即使你惩治腐败的力度再大,腐败也依然会照旧,抑制不住的;布坎南研究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一个州的情况,阐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这就是“纳税人反叛”。“纳税人反叛”实际上源于西方“公民不服从”的文化理念,这是一种我们中国人还不熟悉、目前还无法接受的理念。

李炜光教授最后说:“无论从哪个方面说,以管束权力为宗旨的财政宪政改革都不容延宕,特别是征税权力的来源及合法性问题,必须向人民交待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否则,征税、用税权力的妄用和扩张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极大的祸患。这是我最后要说的话。”

这也是我们这篇文章最后要说的话。

                                             2011-4-19

(本文摘自《当代中国的社会死结》一书,另外还有《利出一孔导致的逆向淘汰》、《社会控制·舆论遮蔽·社会结果》、《民众政治生活缺位与权力嫡传》、《贪污腐败的制度性成因》等,将陆续摘编发出,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

14
上一篇 << 作为社会死结的政府掠夺——中国…      下一篇 >> 利出一孔导致的逆向淘汰——中国…
  • 拉萨情人 [2011-04-20 10:10:34 AM]

    拜读您大作,字字如利匕。

    回复 删除
  • 城墙 [2011-04-20 10:10:41 AM]

    似乎所有的各方的行为都在指向,或都在等待死结最终绞紧到无法解开的那一刻。就是用刀来劈开这个戈登结。

    回复 删除
  • iamdashan [2011-04-20 11:01:29 AM]

    您说的都是真话,那又能怎么样?我们百姓啊只能哀叹命运不好,拿的是低工资,吃的是有毒的东西,住的是最小的房子,可惜您又做不了咱们的主,我们也是白高兴哦,我们又能怎么办?认命!

    回复 删除
  • 柱山拆迁权益援助 [2011-04-20 11:23:05 AM]

    当一个个孤立的呐喊汇聚成雷鸣,真正的社会变革与进步才能来临

    回复 删除
  • hellen0811 [2011-04-20 01:11:56 PM]

    如此伟大的政府,是谁缔造的

    回复 删除
  • de5664207 [2011-04-20 05:41:13 PM]

    全民公选陈先生为总统

    回复 删除
  • daianlan [2011-04-20 08:03:09 PM]

    当一个个孤立的呐喊汇聚成雷鸣,真正的社会变革与进步才能来临,先把军队弄到手。

    回复 删除
  • yangbom [2011-04-20 08:29:38 PM]

    好文,希望更多的有独立性的学者发表这样的文章。

    回复 删除
  • 胡峰3 [2011-04-20 08:55:54 PM]

    不知一些人担天望地,头摇做什么。有什么说麻。一个国家的财税是一个国家的命脉,中国人的平均负税率,比许多国家低得多,它们还掠夺掠夺的,懂不懂什么是经济,不懂就来问问,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这得益于国企和央企,他们自主经营,赢利是国家的,国家再用于财政。就是国家经营来养人民,自然人民的负税就低了。不然那有这么多人攒到钱,社会这么有活力,有没有能力是你的事。作为中国人都不明白自己国家的财政,怎做一个明白人,怎去爱一个家国。以小利引之,牢笼待之的日子不远了。对于腐败,官僚我在基层可不了解,始终是见不了光的,终会散去。

    回复 删除
  • ZHANGAAABBB [2011-04-20 09:17:37 PM]

    好文章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chenxingzhi

陈行之,现居北京。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文学创作,发表各类体裁文学作品一百余万字。九十年代后期着力进行小说和随笔创作,相继出版《危险的移动》、《当青春成为往事》等长篇小说,近几年发表大量社会学、历史学、哲学和文学随笔。欢迎转载本博客作品,转载时务请注明出处,保留作者姓名,保持作品完整;纸媒使用本博客作品,必须得到作者授权。 陈行之联系方式:chenxingzhi2005@126.com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