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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1 17:05:56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时评 | 浏览 855 次 | 评论 0 条

近日,广州市建委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对珠江沿岸及海心沙周边光亮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设计招标工作。招标公告显示,招标工程范围位于白鹅潭区域、二沙岛区域及海心沙区域,计划在建筑、桥梁上设计安装大功率探照灯、LED灯屏及灯柱等。招标内容包括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等。这项光亮工程投资总额初定1.5亿元,由政府投资。(据广州日报4月21日报道)

一个城市要不要漂亮,要漂亮,但是这漂亮不能过度,过度了就会造成浪费。光亮工程就属于这种情况,要适可而止。从投资上看,这项光亮工程的1.5亿投资由政府出,也就是财政支付。政府的钱都是广大市民交的纳税钱,虽然对于广州这么大的城市来说,1.5亿元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搞这个工程,花纳税人的钱,应该走个程序,起码要报请市人大审议批准,也就是让人民代表们审查通过一下,也算是程序正义吧。

广州市现在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我理解,文明城市不光是在看的见的地方让人赏心悦目,更重要的是要把城市的边边角角都搞得让人感觉舒服。就是说,少搞些锦上添花,多搞些雪中送炭。还有不少的城市道路有灯却不亮,像沙太北路,路灯三年都不亮,市民夜晚都不敢出门。金沙洲的路灯时亮时不亮,有的路段因为没有路灯还出现过车辆撞人事故。市民反映的问题,却被政府有关部门当作皮球踢。政府相关部门不是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市民关心的路灯不亮问题,而是热衷于搞光亮工程,把已经很光鲜的地方让它更加光鲜。从这一点上观察,光亮工程就难称为惠民工程,人们有理由认为它就是一种政绩工程。

此外,据广州市建委负责人提供的数据,这一光亮工程日常照明模式下,每小时消耗电费5万元,按每天3小时计,一年下来就是5475万,如果算上节日延长,6000万打不住。这么高的消耗却被这位负责人轻描淡写地说,和全市路灯照明需要的电费相比,这算比较低的。路灯照明,那是必须的,是为市民夜间出行服务的,这光亮工程就不能说是必须的。必要的消耗,无论多少都不算多,不必要消耗,哪怕是一分钱也该算是一种浪费。过去说,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现在不过是日子好过那么一点,钱多了那么一点,就要把钱大把大把地花在给城市扮靓上,说是败家子也不为过。

现在国家号召环保低碳、节能排减,政府提出的号召当然要带头落实,而不是自己使劲搞光亮工程,不怕浪费,却让市民去节能低碳。光亮工程,还是适可而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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