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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2 12:23:21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金亮评时事 | 浏览 722 次 | 评论 0 条

 

说一声“食品监管”很沉重

    近来,从瘦肉精猪肉、染色馒头,到牛肉膏、毒生姜、毒豆芽,食品安全再次让公众倍感忧虑。当瘦肉精猪肉经过层层把关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时,我们呼吁要加强“食品监管”;当染色馒头轻而易举的被摆进各大知名超市,各学校食堂,给人们身体造成危害时,我们呼吁要加强“食品监管”;当湖北宜昌的有毒生姜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市场之时,我们也紧急呼吁加强“食品监管”……

每当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我们说的最多的就是食品监管,公众和媒体呼吁,政府相关部门也不断表态要加强管理力度,在这方面似乎已经达成共识。然而,从苏丹红、毒大米、三聚氰胺奶粉,到如今的染色馒头,这一桩桩一件件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重复的提醒我们监管体系的溃败或空白。一方面,我们总是在某种有害物质出现后才知道检测,奶粉里有三聚氰胺,对很多生命造成了危害,形成了影响力的事件,相关部门才知道以后要在牛奶里检测三聚氰胺。就这样,中国人用他们强壮的身体实验种种化学品。

有人认为,食品问题一再出现,难以禁绝,只能说明相关法规的缺失和食品监管部门的失职。我们不得不承认,监管链条十分薄弱,有的干脆流于形式,更甚者监管成了创收的代名词,给钱就放行,监管者的利欲熏心难辞其咎。例如,早在2002年新华社发稿《8个部门为何管不好一头猪?》中提到,“一个集贸市场如下的‘安全检查程序’:检疫部门按每头猪15元的标准用‘目测法’检疫盖章,工商部门也照此法复检并收取4元的摊位费,然后就可以放心地出售了”。监管部门的失职固然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出的原因,但仅是一个方面。中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也够多了,也无须为禁止某种有害食品的出现而专门的立法。

 每当食品安全出现时,我们习惯性的将目光投向政府相关部门,而忘了反思自身。加强对食品的监管固然是政府的责任,可监管也不可能微观到每一个小作坊,每一个个体的人。从食品的生产到餐桌,中间是要经过很多流程,而只要一个环节出错,就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是,在政府相关部门强化食品监管的同时,社会力量也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我们这个社会价值体系和道德体系出现了问题,“逆淘汰机制”横行,遵守法规的反而被淘汰,生存不下去,相反,那些破坏法规的人却赚的盆满钵满,不但活的滋润,还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当前社会盛行的评价严重扭曲,只要有巨额的经济收益,就不会顾忌手段和方法的不正当性或非法性。此种劣币驱除良币的逆淘汰,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甚至被成为一种价值被奉为圭臬。曾多次听到某些所谓成功人士讲述其成功秘笈,不忘提一句,“只要能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吊诡的是,听到这句话的人往往报之以热烈的掌声,以表认同。

一味的强调重申“食品监管”并不能根除产生食品安全的土壤,这就是为什么食品安全事件屡次发生的原因。而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土壤就是社会价值底线的失守,道德体系的坍塌。诚实守信我们提倡了很多年,也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价值,可是,在今天她是那么的弥足珍贵,更让人恐惧的是,捍卫她的人竟然有被淘汰的危险。令人惊愕的是,面对执法人员,生产染色馒头的老板还一直叫屈:像我这样做馒头,算有良心了!其背后的潜台词不言而喻,食品安全已经到了一个令人惊悚的地步。

要根除食品安全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仅是加强“食品监管”那么简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重塑社会诚信体系与价值体系,需要全社会成员认同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更需要全社会对此达成共识。只有让敢于挑战社会底线的人付出巨大的代价,让他们心生畏惧,不敢轻易践踏法律与道德,同时,应完善信用约束体系,让没有诚信的人寸步难行。唯有如此,才能铲除食品安全产生的土壤,才能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本文已被《鲁周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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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金亮

侯金亮,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在读研究生,时事评论员、《日本新华侨报》、人民网等专栏作者,香港《大公报》、台湾《旺报》、湖南交通广播等特约评论员,QQ353264792(非诚勿扰)邮箱:houjinliang.love@163.com 本博客文章为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我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1726334310/pro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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