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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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9 11:29:57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两岸关系论述 | 浏览 7923 次 | 评论 16 条

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十七大政治报告中,首度将“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写进党正式文件。舆论认为,这不仅是中共领导人首次,也是胡锦涛为未来两岸关系定下指导性框架,而这很可能影响未来两岸的政治互动。一名大陆对台智囊透露,这个协议的内容最起码应当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总体框架;保持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健康发展。

两岸关系:须解决政治框架问题

众所周知,两岸关系今天之所以会日益错综复杂,其最终原因在于两岸政治框架的不确定性,其中包括中华民国的定位、两个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两大政治实体与“一中”原则之间的关系等。由于这些框架性问题无法确定,由此导致了台湾内部悲情的产生,以及部分极端势力利用台湾内部民主化和本土化发酵的土壤,以及北京对台政策的缺乏理性、务实,而试图挑动台湾民众的悲情,推动“法理台独”步伐。因此,两岸关系走到今天,需要的已不再是一些诸如农产品输入的小恩小惠或“三通”的小修小补,而必须在确定“一中”原则和两岸政治框架方面,做出某些具有实质意义的举动;具体说来就是两岸需要有一套对双边关系具有约束力的带有法理性质的框架。

基于这一思考,笔者去年曾提出未来两岸关系的三个阶段论:第一阶段:从零六年到零八年,亦即在台湾领导人选举前,大陆必须与台湾国民党与民进党候选人,就“一中”原则进行沟通与磨合(可幸的是,国民党和民进党目前的马、谢两位候选人,相对而言在两岸关系上,相较于陈水扁具有较为理性的态度,这是两岸未来取得良性沟通的一个基础);第二阶段:从零八年台湾领导人选举结束到二零一二年或二零一六年,两岸必须就“一中”原则的确立和两岸政治框架互相定位,寻求具有建设性的解决之道,其中包括“中华民国”定位问题、“一中”原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第三个阶段:在二零一二年或二零一六年之后,若上述“一中”原则和两岸政治框架定位获得确认,两岸方可有未来持续的和平、稳定和良性互动。

在第二阶段,亦即“一中”原则和两岸政治框架的确立和定位方面,笔者曾撰文提议以一九七二年的东西德《基础条约》为参考对象。当年东西德《基础条约》的要义之一就是坚持双方各为政治实体,但双方互不承认对方为外国,亦即在“一德”原则之下的两大政治实体互相承认问题。当然,当年两德和今天两韩模式,其无论在来源、国际法框架和双方规模和实力的差距方面,均非两岸可以比拟和仿照,但“一德”原则下的折政治实体承认背后的智慧,却值得两岸借鉴。

 

“一中”概念模糊,民进党有机可乘

 

过去若干年,北京在“一中”原则上无法克服自身局限,过于僵硬。但十几年来,随着北京台湾政策的不断调整,“一中”范畴早已不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演变为“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换言之,所谓的“一中”已由政治实体概念演变为民族概念;今天北京的“只要承认一中,什么都可以谈”,也早已不是当年的中央与地方政府谈判模式或香港的“一国两制”范本。

从某种程度上说,今天北京的“一中”概念,较之国民党的坚持的“一中各表”更为开放:后者只是坚持“中华民国”的政治实体,而北京则已扩展为民族中国的概念。问题在于,北京迄今仅论述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而对于到底什么是“一个中国”(包括其主权和领土不可分割),却仍未作过清晰而具逻辑性的表述。

北京这一有意或无意的模糊,不但使得国民党在回应时无所适从,甚至尽可能地尝试回避,而且给民进党的拒绝提供了天然的借口。胡锦涛在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出“一中”原则下的和平协议提议后,陈水扁和民进党当局都先后以“台湾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为由来混淆视听和加以拒绝,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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