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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5 17:39:48 编辑 删除

浏览 5695 次 | 评论 5 条

 药家鑫的结局由他自己写就

 据报道,药家鑫案二审已经立案。此前,药家鑫4月22日一审被判处死刑,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 再次引起舆论哗然的是,药家鑫四点上诉理由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针对以上上诉理由,网友们热议不止

不知道刺了多少刀恰恰证明了作案的残忍,怎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路况不好,药高度近视眼神不好,只能说明药的车技不行,仅只能为其撞人伤人找找借口,并不能成为药挥刀杀人的理由,药案是交通肇事后再故意杀人,案情事实已非常清楚,所以,不能用前事来覆盖后案。西安中院对其定性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是对药故意杀人这一行为作出的判定,并无不当。 

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的赔偿,故意杀人的惯犯毕竟是少数,很多杀人犯也只是一念之差便酿成终身之憾如果不到五万的赔偿能换回儿子的一条人命,再冷血的父母也会积极进行所以,用初犯,偶犯,积极赔偿之语,只是增加上诉理由的条数而已。

尽管这些理由很荒谬,在一审判决中法官也已对此一一驳斥,但药家鑫还是以此作为上诉的理由。

药家鑫案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除了因为药案犯罪手段恶劣之外,还因人们对司法公正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杀药派从一开始便怀疑药家鑫是官二代或富二代,担心司法会被权力或金钱左右,不能还受害人以公正。虽然,法院对药案公开一审对药家鑫判处死刑的审判结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的情绪,也就人们的注意力更集中在了二审上。


 生命只有一次。药家鑫上诉是他的权利,也可以理解;但张妙,她也想珍惜自己的生命,她也想照顾自己的孩子,她的生命,又有什么办法可以复活呢?

    药家鑫的结局,其实早在他一次次挥刀刺向张妙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湛湛青天不可欺,为曾动念已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心律开示:心存善念,凡事不可做绝。否则早晚会因果报应。古语有云: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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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夏一介草民 [2011-05-15 11:52:45 PM]

    心存善念,凡事不可做绝。否则早晚会因果报应。古语有云: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阿弥陀佛!药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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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verybody541 [2011-05-16 12:10:14 PM]

    现在知道了活着的意义了,你挥刀时想对方了吗?抓紧死了吧,别让大家成天为你啥时候死再操心了。最好把你的器官全捐了,做一次善事好让大家原谅你吧。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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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verybody541 [2011-05-16 12:11:45 PM]

    现在知道了活着的意义了,你挥刀时想对方了吗?抓紧死了吧,别让大家成天为你啥时候死再操心了。最好把你的器官全捐了,做一次善事好让大家原谅你吧。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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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言经常被屏蔽 [2011-05-16 03:49:11 PM]

    孩子啊,别怕,人都要死的,只不过你早死几十年而已,别怕,就当是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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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ohepingliubenben [2011-05-24 08:58:48 AM]

    大学生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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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心律法师

心律法师:1992年在安徽明教寺妙安长老座下剃度,并依止妙安老法师修学。1993年在河南白马寺海法大和尚座下求受三坛大戒。 1997年妙安长老传法成为曹洞宗第四十四代传人,2004年在北大哲学宗教学系硕士研究生。2011年8月获授美国美联大学博士学位。现任繁昌佛协会长,三华寺主持,芜湖市佛协副会长.安徽马仁书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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