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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16:53:58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时评 | 浏览 901 次 | 评论 0 条

又到学生上学、升学报名的时候,广州市择校费问题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引发市民、媒体和专家学者的强烈关注。择校费,这个令学生家长头痛的东西,什么时候才能取消呢?取消择校费,究竟难在哪里?

今年2月,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从根本上必须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造薄弱学校,消除校际教育质量的差距。通过推进均衡发展,在很多地方已经看到明显的成效,缓解了义务教育的择校问题。但是在一些大中城市,这仍然是一个痼疾顽症,还需要加大工作的力度。把办班与招生联系起来,举办所谓的“占坑班”,作为选择生源的一个途径,是不允许的,是目前需要大力整顿的。教育部要说到做到,不能光说不做。

改革开放30多年了,如果说,在改革初期国家经济基础薄弱,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收取一定的择校费还可以说得过去的话,那么在我国经济总量已经是世界第二的情况下,再对教育投入不足,还靠择校费来解决教育经费问题,实在是政府的耻辱。更为严重的是,择校费不是在逐年减少,而是在逐年增加,让市民苦不堪言,但又无可奈何。说到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一是公办学校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非常严重,无论是师资还是学校的软硬件建设,都远远满足不了需求。二是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上个世纪提出的教育投入占财政支出4%的目的,到现在还没有实现,就说明了问题。

除此之外,择校费的存在,有没有地方政府教育部门也是收取择校费这个“食物链”上的一个环节呢?教育部门一谈到择校费的去向,就用所谓“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用于教育系统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开支”、“返还薄弱学校”等原则,进行笼统的解释,搪塞媒体,忽悠公众。对于择校费有多少返还给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给媒体的数据各不相同,而且返还之后剩余的择校费去向如何,更是没有一个清楚的说明,这表明择校费是一笔滥账,既没有规范,也不想规范。因为,教育部门就是择校费“食物链”上最大的“食者”。

择校费,是各级教育部门没有落实义务教育法造成的教育怪胎,是各级教育部门失职的表现。要彻底取消择校费,就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教育部应当加强对各地教育部门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检查指导,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政府职责,促进公办学校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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