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女工刘萍代表了一种进步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下岗女工刘萍的候选人资格被取消了,这让人感到有些遗憾。
刘萍是江西新余钢铁厂的职工,2009年内退,几年来一直为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被劝,这次区人大代表选举,刘萍觉得作为一名普通工人维权太难,于是就产生了当人大代表的想法,她的想法也得到了很多市民同事的支持。
作为一名下岗女工,刘萍能够积极争取成为人民代表,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下岗工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应该有自己的民意代表。毋庸讳言,目前很多地方的选举,往往流于形式,候选人都是内定的,没有充分征求选民的意见,更有些地方甚至连过场都不走了,干脆省略了选民投票这个程序。刘萍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想通过当选人民代表来进行维权,说明她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信任的,当局如果有点政治头脑的话,对这种积极性还是应该给予保护的。如果动用警察找推荐人进行谈话的情况属实的话,这就太恶劣了。
当然,刘萍即使选上人民代表,是否能够进行有效的维权还是个问题。前些年企业的中小学划归地方政府管辖,企业退休教师享受不到教师的待遇了,于是他们进行维权。我们这里的一些教师找到本选区的人民代表,X代表为他们准备了一份提案。可是在开预备会的时候,区委书记说:“听说X代表还有一份提案,我看就不要提出了。”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一个提案扼杀了,看来,民意代表有时候也是无法代表民意的。刘萍认为:“人大代表的权限是非常大的,可以联名罢免不合格的领导,还有联名提议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等等,我的权利一直被侵害,我被代表了,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利用手中的武器,也就是选票来扞卫自己尊严。”这在理论上是对的,只是“罢免” 或者“提名”往往不走这样的程序。“提名”是组织部的事儿,“罢免”是纪检委的事儿,当然,最后还要走由人大来确认的程序。不过,刘萍积极参政的精神还是值得钦佩的,我希望她下届能够当选,尽管在她真的当选以后,也可能还有某个“区委书记”来阻止她提出自己的提案。如果有很多像刘萍这样的人当选为人民代表,这毕竟是一件好事。
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有时候这种权利也需要争取。刘萍没有争取到这种权利,大概是因为在警察找她的推荐人谈话以后,有几名推荐人退出了的缘故。选民推荐自己的候选人,竟然会受到警方的“约谈”,而选举法中并没有警察“约谈”这个程序,真令人不可思议。我们经常听到域外有很多选举黑幕,真希望这类事情不要在我们身边发生。
很多人经常谈论“权利”、“民主”一类话题,其实,权利需要争取,民主也需要争取,在这个问题上,无所事事不行,怨天尤人不行,靠天赏赐也不行。曾经有先哲说过:“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过去,都是由组织(领导)提出候选人,但这不是唯一的模式。《选举法》规定:“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刘萍这样做了,但她遇到了阻力,她想通过成为人民代表来为下岗工人维权的愿望没有实现。不过,刘萍确实为人们开了一个好头,这代表了一种进步。想要维权,除了上访以外,还可以竞选人民代表,这是一种很好的尝试。找十个不怕警察“谈话”的选民推荐一下,说不定还真的能够成为人民代表。如果再能顶住“区委书记”一类人的压力,在会上提出自己的维权提案,那么,人代会的代表性,就会更加广泛了。是啊,这里本没有路,如果走的人多了,路总会出现在脚下的。
“政改”这个词,经常听到有人谈论,我想,“政改”如果从人民代表选举这件事入手,应该是一个很好的选择(5月19日)
“刘萍确实为人们开了一个好头”。一石激起千层浪,据何亮亮说,
深圳高级中学高二学生刘若曦昨日中午发微博说,自己还有十天就成为成年的中国公民,他决定参加今年福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看来,刘萍后继有人。路既是修出来的,也是走出来的。(5月30日补记)
以人为本。。。
下岗工层面太大,应该给予一定的话语权。
评论怎么就剩下两条了?那些评论被“和谐”了?
这篇文章真好。说出了当前弱势群体的要求,分析了当局的思想僵化甚至是脱离人民利益的倾向。政改,从人民代表选举着手,确实是个好主意。让弱势群众增加话语权,有利于官们听到群众的呼声。但,难啊。
谢谢来访,希望你的留言能够被保留。
道出了咱老百姓的心里话,支持,发扬民主不是一句空话!
但愿刘萍的抗争能让人看清被代表的悲哀、能唤醒民众的民主意识!
“政改”这个词,经常听到有人谈论,我想,“政改”如果从人民代表选举这件事入手,应该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事实上老百姓很多人都没有弄明白选举到底是咋回事!
呵呵,刘老师,凤凰系统有问题的,留言都丢失了不少。。。。。。。。。
政体改革必须触动既得利益者。赞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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