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信贷业务现在是以定额、临时和打包三种贷款方式把资金贷给外贸企业,然后由外贸企业收购出口商品,外销后收汇,结汇后再重复使用。贷款后,银行置身于外贸出口业务的货币循环之外,对外贸企业使用贷款只进行事后监督。这种方法大致上存在以下问题:
1、在贷款期内,银行对贷款企业如何使用信贷资金无法有效控制。外贸企业重复使用信贷资金时,不再经过银行审查,形成了银行对信贷资金管理的漏洞,是形成银行不良资产的原因之一。如有的外贸企业挪用信贷资金建办公楼、住宅楼、投资及收购高亏积压商品等。
2、由于贷款和国际结算不直接挂钩,造成外贸企业跑单严重。一些外贸企业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和交单不成比例。出现了外贸企业不良资产占中行贷款、国际结算在他行叙作的现象,有的外贸企业只借款不交单。
3、和银行贷款相对应的物资保证分布在外贸业务的全过程,银行无法控制外贸企业占用的信贷资金,风险大。不仅外贸企业的亏损、挤占挪用、积压形成了银行的不良资产,外贸企业发生诉讼时,乱担保时,信贷资金经常被法院执行划扣,也形成银行的不良资产。
4、在现行模式下,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出现外贸企业有好的业务,无授信额度的情况,导致外贸企业为融资而跑单。而其它银行都和外贸企业叙做“打包贷款”业务。外贸企业交单就能拿到款。使我行国际结算业务在和他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外贸信贷业务的运作模式虽几经改动,但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产生不良资产的土壤没有改变,不良资产逐年上升。实现外贸信贷业务降低比例,盘活存量,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目标,困难很大。
二、关于改变外贸信贷业务运作模式的设想:
为了改变外贸信贷业务现状,必须坚决贯彻总行“以销定贷”、“逐笔核贷、期限管理、贷款和国际结算挂钩、贷款和收汇挂钩”的外贸信贷原则,改进外贸信贷业务运作模式。设想如下:对所有外贸企业发放打包贷款;贷款后,对交单、收汇跟踪管理;为外贸企业开设“还贷准备金账户”,结汇后全额还贷;还贷时逐笔核销原贷款。

1、银行根据外贸企业“四排会”的结果,逐笔核贷,逐笔登记,按旬或按月向外贸企业发放贷款,转入外贸企业结算户,由外贸企业用于执行出口信用证等。对于信誉好的企业按旬放贷;对于信誉差的企业按笔放贷。根据国际结算处提供的旬报,按旬检查外贸企业交单情况,根据交单情况调整下一旬的贷款。
2、为外贸企业增设“还贷准备金账户”, 外贸企业收汇、结汇后,资金全部进入此账户。此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还贷。还贷时根据国际结算处提供的外贸企业收汇情况报表逐笔核销贷款。退税款也可进入此账户,全额还贷。
3、对于外贸企业沉淀的信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要求外贸企业订出计划,逐步归还银行。也可用贷款、收贷的差额逐步归还。即贷款时打折放贷,收汇、退税全额还贷。
4、对授信额度灵活掌握,利用好各种信用工具,避免出现外贸企业有好的出口业务,中国银行无法给予融资的情况。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多收单。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新运作模式的特点:
1、每一笔外贸出口业务都是从银行贷款开始,到外贸企业收汇后还贷时终结。增强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力度。减少了外贸企业挪用信贷资金和不规范经营的可能性。
2、外贸贷款的物资保证,从收购、库存、发运、国际结算多个环节,基本上缩小到国际结算这一环节上了。银行对信贷资产的风险控制力增强,风险相对减少。外贸出口业务的资金运动基本上处于银行的监督之下。
3、可以提高外贸企业向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交单率。由于贷款和交单挂钩,外贸企业向中国银行交单就可以拿到钱。使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和它行处于平等竞争状态。贷款和国际结算处于“整体联动”。
4、由于设立了“还贷准备金账户”,减少了“外贸企业吃管司,中国银行掏腰包”的风险。在外贸企业出现诉讼并败诉时,中国银行停贷后,外贸企业的结算账户就不会有资金流入。进入“还贷准备金账户”的资金都是“到期贷款”,中国银行可以依法收贷。
5、利于盘活沉淀资金。此模式启动后,比较容易把外贸企业占用的信贷资金分离为“沉淀资金”和“非沉淀资金”。使沉淀资金公开化。利于中国银行和外贸企业积极处理不良资产。
6、由于期限管理和还贷时要核销原贷款,能及时发现外贸企业在贷款使用中的不正常情况。
四、实施时应注意的问题:
1、实施时应使用先试点、后逐步推开的办法。逐步改进、完善。实施前应和外贸企业协商,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灵活掌握,制定不同的方案。
2、加强信贷部门和国际结算部门的协作、联动。信贷部门要搞好贷款和交单挂钩,提高外贸企业向中国银行的交单率。国际结算部门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结算速度,提高竞争力,要配合信贷部门考核外贸企业交单和收贷时根据收汇情况核销原贷款。
3、也可以考虑让信贷部门的进出口信贷业务科和国际结算处合署办公,由信贷和国际结算双重领导,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并承担国际结算的外勤工作。
在此设想提出初期,存在一些疑问。外贸企业能否接受这个方案;是否增加了过多的业务量使信贷员无法承受;外贸企业的工资、费用等如何掌握等等。在和本行、兄弟行及外贸企业的讨论中,此方案得到了大部分同志的肯定和赞同,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但这个还是一个不成熟的设想。在防止发生新的不良资产和提高国际结算收单率方面将会产生积极作用。但只能分离外贸企业占用信贷资金的沉淀部分和非沉淀部分,盘活沉淀资金的能力不强。还需继续探讨。
1997年11月17日
(注释)四排会:外贸企业每月召开的,根据收到信用证的情况,安排资金、货源、运输的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