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吉林省梨树县的一个法官的真实遭遇.
他叫孙国恩,现年54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原梨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他于1972年参加工作,在郭家店法庭工作数年,1985年经组织部门批准调入工业法庭.1999年,该法庭被四平中级法院撤销.法庭的其他人员通过不同途径安置到司法行政机关或者退休,唯有此人被县政府安置到机械建材行业办公室.但是县人事局财政局没有为其办理工资手续.致使其待岗无薪.
孙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办理数千起案件,曾为梨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过一定的贡献,但如今却落入如此困境,生活无源,工作无岗.
他参加工作36年,上有80余岁之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儿女读书需要抚养,妻子又下岗,已经多年无工资收入,生活压力过大,现也身患疾病,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现本人要求按照公务员法第88条1款"工龄满30年可以提前申请退休"的规定申请退休,申请书已经提交数月,至今杳无音信.
让人不解的是:
为什么人事局财政局不解决他的工资待遇问题?
申请提前退休为什么不批准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