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寻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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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医生为了免责,病人只好安息!

发表于 2007-11-23 18:52:14

为了我免责,你只有停止呼吸!

(原创作品,不经同意不得转载)

北京晚报20071122报道了一则令人心碎的新闻:21日下午4时左右,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送到朝阳医院西区医院,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为了让该男子签署同意手术单,医院院长亲自到场,110民警也来到医院,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也出来相劝, 甚至是正在该院住院的正义网员工吕卫红甚至拿出1万元钱奖励,这名男子也不为所动。医院妇产科医生在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7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毫无疑问,是民工的愚昧导致了妻死子亡,那么医院的医生就可以毫无责任,禁得起良心拷问和道义的审判吗?我看未必!

避责失救,医生丧失了职业道德。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和使命。医生的基本职能是为患者服务,以病人为中心的深刻内涵是考虑病人的需要。2000年以前的希波克拉底就说过:我的一切都是为了病人谋利益;唐朝的孙思邈说,大医精诚就是要安神定志,无欲无求,不避风险、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现代每一位从医人员,大概也曾诵读过这样的医学生誓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可是,这些古人的良言和自己的誓言在现实面前竟显得那么的苍白!在这位躺在手术台上的孕妇生命受到威胁时,医生们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免责!为了不担任何责任,医生反复动员其丈夫签字同意手术,而任最佳手术时机白白错过;为了不担任何责任,医生反复请示领导,而眼睁睁看着两条鲜活的生命痛苦的消失!医生的职业道德何在,良心何忍?!

避责失救,医生对自己医术的信心不足。古代名医孙思邈在初学医时,家乡一带狂犬病流行,受染者求他医治,他也不知如何处理。沉痛的事实激励他加倍努力,“自此锐意学之”,全身心地钻研医、药诊治之法。结果,不仅能治好狂犬病患者,也医好自身疾病,在亲邻内外行医,疗效良好,远近闻名。孙思邈列述自已的深刻教训,告诫说:人们常说病人死亡,约有半数是由于缺少优秀医生所致,情况确实如此。可见,医生之所以怕担责任,正是对自己医疗技术的信心不足,没有金刚钻,不敢揽下瓷器活!如果医生们个个求知若渴,精勤钻研,学得精良、高超的医疗技术,手术事故何来,责任何来?何苦为了免责而让自己的良心难安?

避责失救,医院对自己的管理信心不足。现在,在一些地方经常出现冲击医院、扰乱医疗秩序,甚至打人伤人的事件。按说医生尽心竭力地为病人服务,减轻痛苦,绝大多数病人对医生是抱有感激之情的,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些紧张的情况?主要是医院的管理出了问题。如果医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医院能及时披露信息,医生和患者之间有了良好的沟通,充分理解,相互信任,患者不会无理取闹;如果医生给了患者良好的服务,及时、合理、科学的治疗,患者不会无理取闹;如果医院严格病历管理,及时披露信息,患者得到了知情权,也不会无理取闹。在这次事件中,即便是患者家属不签字,医生对患者实施手术,即使失败,相信医患关系也不会紧张。因为患者被送到医院就是为了活命,说明患者相信医院,相信医生;家属不签字,有许多病人及家属可以作证对患者实施手术的重要性;医生果断手术,除了家属签字,还有医疗记录,客观公正的医疗记录也可使医生免责。但是医院不相信患者家属,不让医生动手术;医院不相信医生的技术,不让医生动手术。两条鲜活的生命就因为几个字而消失了!那些通知不让手术的领导,你们良心何安?!

如果仔细研读相关法律法规,那些失救的领导和医生也未必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要求医生“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对能够挽救生命的患者,仅仅因为怕担责任不敢手术何谈“时刻为病人着想”?病人进了医院,就把自己交给了医生,就说明她充分地相信医生可以救她的命,而不是她的不懂医术、不晓得利害关系的丈夫!医生失救,违反了《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要求,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此次抢救急危患者,患者家属不签字,应改由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那些通知不让手术医疗机构的领导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

中国医学界有句古话叫无德不成医。古往今来,凡成苍生大医者,无一不具有高尚的品德、高超的医术、高度的责任心。病人本身需要什么服务,病情如何,实施什么治疗方案,只有医生清楚。医生对病人必须有诚信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感,真正为病人着想,诚心实意地为病人服务,把为病人解除痛苦视为终生最高追求才是一位好医生,一位有良心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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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月3186

职业媒体人,某中文网站签约作家,《知音》、《女友》杂志特约撰稿人;腾讯网、环球网、新民网、大河网等多家网站特约或签约评论员。被凤凰网评为2009年论坛“十大金牌写手”。原创文章均已注明,约稿请联系lixinyue18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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