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职位的暂行规定
企业财务总监职位概述
一、企业的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由企业资金运动的内容决定的,它由筹资管理、资金运动管理和资金收入及分配管理三部分组成,由此,在企业中设立财务总监制度、将整个企业资金运动轨迹串接起来非常必要。
1.财务总监(CFO)是现代企业制度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企业中的高级管理职位,是穿插在金融市场和价值管理之间的不可或缺的角色。他站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与企业经理、监事搭建起有机衔接、有效制衡、有力促进的三角支撑,形成企业既自我约束、更自我发展的三架马车。
2.财务总监要承担相应的职责,必须拥有超强的学习能力、必须突破传统财务视野,从战略高度去审视财务与会计问题;领悟有关公司治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及其运作手段;有效控制和防范企业风险;大量接触国内外前沿性的财务管理知识和信息;深入了解相关交易规则并借鉴相关企业的相关经验。
3.企业财务总监对总公司总经理和企业董事会负责,对总公司、各公司以及子公司运作负有监管职能,主要职责是确定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核算架构体系、预算体制和考核体制等;财审科长主要是负责制定具体企业的财务核算办法、日常财务分析及报告和干部经济责任、重要事项的审计等;主管会计主要负责日常的会计核算等。
二、财务总监享有的职权:
1.知情权。财务总监为了更直接、有效地进行监督,有权力也必须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所谓参与,也就是在企业决策前要知晓决策背景,在决策中要了解决策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担负事后责任。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参与过程中,有质询有关部门负责人、听取业务人员汇报、参加或列席有关重大会议等权力,使知情权落到实处。
2.联签权。与实行企业监事对于企业重大以及敏感事项进行联签一样,联签权是财务总监行使职责的重要手段。通过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联签,财务总监可以有效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真正对企业资产安全负责。但尚须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联签权的范围问题,使之与财务总监的责任范围相适应。
3.建议权。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总监可以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更重要的是财务总监可以行使对财务人员任用、调动、奖惩方面的建议权,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内审制度,处分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财务人员,甚至对企业领导违反财经法纪、损害国有资产安全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提出撤换人选的建议。
三、对财务总监的工作态度及技能技巧要求:
1、工作细致、严谨,并具有战略前瞻性思维;
2、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决策能力、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3、具有较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4、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5、熟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贸易、企业财务制度和流程;
6、参与过较大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
7、熟悉税法政策、营运分析、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8、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金筹划、融资及资本运作经验;
9、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企业财务总监的工作任务与主要内容
一、财务总监的工作任务:
1、在总公司总经理和企业董事会领导下,总管企业的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负责制定总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3、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4、建立健全总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5、组织总公司有关部门及各公司、子公司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企业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6、监督企业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7、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营合同的研究、审查;
8、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如实反映各部门、各企业的经营成果;
9、定期召开财务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与分析,提高工作水平,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努力协调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二、财务总监的工作内容:
1、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并主持总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2、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3、制定总公司资金运营计划,监督资金管理报告和预、决算;
4、对总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5、筹集总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总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6、主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7、协调企业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8、参与总公司重要事项的分析和决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对外投资等事项提供财务方面的分析和决策依据;
9、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10、完成总经理和董事会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于企业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决策:
1、贯彻总公司制定的各项会计核算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完善本系统的会计核算体系;
2、参与总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
3、负责监测、控制各公司、子公司的经营以及财务杠杆系数;
4、负责组织对各公司、子公司现金流量指标的监测与控制;
5、参与各种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工作。
二、财务制度的制订与执行:
1、贯彻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构建和完善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财务制度;
2、负责推动总公司以及各公司、子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3、负责检查、监督总公司以及各公司、子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费用管控:
1、围绕总公司目标利润的实现,负责制订公司、子公司各项费用的管控目标;
2、负责组织总公司各部门、各企业各项费用预算的编制以及审定与上报;
3、负责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企业各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负责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企业各项费用预算的执行责任人进行财务维度上的考评。
四、应收账款管理:
1、结合经营工作实际,以总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商品赊销和支付预付款”为基本依据,参与确定和控制公司、子公司的授信规模;
2、负责审查核准接受授信客户的各项资质文件,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客观的数字化评估;
3、并监测和控制总公司与各企业以及各企业与客户往来账的各项数据;
3、负责对总公司各业务工作人员的往来对账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4、负责对总公司及各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进行责任认定,并及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
五、库存管理:
1、以总公司库存管理制度为指导,构建和完善公司、子公司库存管理制度;
2、监督具体企业的库存盘点工作,必要时负责组织对具体企业会计库存账与业务库存账的核对;
3、参与对具体企业库存盘盈、盘亏业务的责任处理及账务处理。
六、资金管理:
1、根据总公司的经营实际,编制长、中、短期资金计划;
2、负责对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费用进行预测、监测、核算和控制;
3、负责组织与总公司系统内部“资金中心”进行账目核对并组织编制余额调节表;
4、负责编制、分析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
七、资产管理:
1、组织对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持摊费用、递延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2、负责组织相应的清产核资工作;
3、参与子公司、各公司及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相关方案进行财务维度的审查与测算;
4、对总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核算和评估。
八、会计基础工作管理:
1、在总公司各项工作管理制度的指导下,负责构建并完善总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各公司、子公司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归档;
3、负责制订总公司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基础管理制度以及负责进行本事业部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基础设置;
4、按照总公司财务管理统一要求,负责设置和编制各级、各类相关的报表。
九、税务筹划:
1、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纳税统筹计划,合理建立纳税会计核算体系;
2、负责对国家税收法律体系进行系统研究,关注国家税制改革的动向,有针对性地制订合理的应对策略;
3、负责总公司及各企业的税费核算、缴纳与清算工作;
4、制订总公司涉税管理制度,避免出现纳税事故;
5、负责与税务等部门的公关、协调工作,对于出现的不可控纳税事故,运用合理手段加以平息,避免出现纳税损失。
十、临时性工作:
积极参与总公司财务审计科、经营管理科组织的临时性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总监的领导责任和主要权力:
一、领导责任:
1、对总公司财和物的有效管理和使用负总责;
2、对总公司实施会计监督的有效性负总责;
3、对总公司是否正确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总责;
4、对总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的正确性、规范性负总责;
5、对内审工作的开展和内审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总责;
6、对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政府部门提供的财会资料和信息的可靠性负总责;
7、对财务系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完成负总责;
8、对财务系统所属员工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以及给单位造成的影响负总责;
9、对财务系统负责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的施行情况以及工作程序的正确执行负总责;
10、对财务系统所属设备、设施的完好性以及对财务系统所涉及的秘密的安全负总责。
二、主要权力:
1、有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的权力;
2、对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浪费的行为制止和纠正的权力;
3、对授信范围内的重大财务收支的审批权;
4、对企业财务监督、经济效果的审查权以及对财会人员任免、调动、晋升、职称评定的同意权;
5、对总公司内部经济纠纷、经济责任事故的经济仲裁权;
6、对重大经济问题的参与决策权;
7、有对财务报告的最终审核权;
8、对财务人员调配的建议权、任用提名权和奖惩的建议权;
9、对财务人员的工作有检查、监督权;
10、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评价权。
11、有代表公司与外界有关部门和机构联络的权力。
三、管辖范围:
1、总公司财务系统所属员工;
2、总公司财务系统办公场所及卫生责任区;
3、总公司财务系统办公用具、设备设施;
4、总公司的财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