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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8 20:48:00 编辑 删除
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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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人大代表、国家机关首脑这几个职位,公民可以行使这三种权利。
屁民们,喜欢那个??哥喜欢的是罢免权,哈哈。
评论:对于公民自愿、自主参选人大代表,真的感觉很好;选举规则应该是公开、透明且具备普遍性原则的,那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选举围栏应该拆除。基本上人大机关应该是一个鼓励公民参选并提供透明参选平台的地方,规则协商也应该是平等协商,而不是搞政审那一套。之前,哥都还没有要求当官的打算,就被审核得一无所有。
程海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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