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城管首次乡镇执法,小贩梁云贵与其冲突被扭送派出所,后非正常死亡;警方调查死于心脏病突发,家属获赔38万。(相关报道见
本博客写过一篇比较感性的文章:四川小贩梁云贵之死令人愤怒。但在愤怒之余,又不能不引发如下一些思考。
首先,城管在城市里面本就是一个怪胎,在城里到处执法就颇受质疑,现在却要到农村执法,有何依据?
其次,宜宾菜坝镇副镇长唐波带领城管人员有何权力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并非法讯问?这个副镇长在这一时间理应承担何种责任,怎么能够一出事就去休假?
第三,是谁给了城管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城管的权力膨胀,是当前中国公民尤其是底层公民的最大威胁。
第四,宜宾翠屏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发成的言语令人质疑:
其一他向媒体介绍了梁云贵一事的初步调查结论:梁云贵系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突发身亡,死前没有遭到执法人员殴打。当事人为何情绪激动?有没有遭到殴打鉴定一下不就行了吗?为何要先辩白呢?
其二,杨发成介绍,当时城管把梁带到派出所,是为了“进行教育”。这位区长兼局长大人真是撒谎都不脸红:进行教育要到派出所吗?派出所是进行教育的地方吗?
其三,城管有何权力给公民进行教育?除了国家司法机关、公安部门或国家安全部门有权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其他任何政府部门,都不能以‘进行教育’、‘办学习班’的借口,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其四,杨发成说,被带到派出所的梁云贵情绪非常激动,大吼大闹,“用力在桌子上拍了一巴掌后,倒在地上气绝身亡。”怎么越看越像是小说里面的描写?再者说,一个老实巴交的老百姓面对那么多执法者,他敢大吼大叫吗?
第五,有目击者看到梁云贵跪在地上。为何跪倒地上?男儿膝下有黄金,是自己非要跪,还是被打得受不了跪地求饶?
第六,既然是心脏病突发,为何镇里要赔钱?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为何要“参照交通事故的补偿标准”?
第七,为何拒绝采访?,既然属于意外事件,报道出来不更利于树立政府形象吗?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事发后,翠屏区纪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和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梁云贵猝死派出所展开了联合调查。当记者想要向调查组核实所采访到的信息时,被调查组成员何梅拒绝。
第八,菜坝镇镇长陈若梅何以如此霸道?和梁云贵的家属座谈。菜坝镇镇长陈若梅提出,“不谈任何责任”。不谈任何责任,那还谈什么。
第九,在死者家属不同意“不谈责任”后,镇政府为何要提高补偿?是息事宁人还是心里有鬼。
综上,四川宜宾市有关部门应该正视此事,不要对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死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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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deep/2007/11-20/018@0832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