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前辈郎遥远的建议,我以后改名为“无党派参选者”:
一、名正才能言顺,十人联名推荐就可依法作为“无党派参选者”,全国人大无法拒绝“无党派”人士参选。二、目前政治环境,不使用突兀的政治词汇,免得执政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三、合法、理性、和平、公平、公正方式参与竞争。四、参选就是胜利!
支持。
你就是个脑袋有病的无聊小丑
參選與橫刀立馬, 風馬牛。
參選, 是求大同, 存小異。 把社會導向文明, 非暴力。
參選, 是溫文儒雅。 真名實姓。
參選, 不是勝利, 而是苦行。
希望你能竞选成功。不过,十人联名推荐的候选人,有时候还要经过“全体选民”讨论确定的程序,好事必然多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今天在全国法院贯彻刑法修正案(八)研讨班上强调,人民法院要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不手软。”-------当心啊!!!
好事啊,支持,与其说,不如做。
千言万语不如一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