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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7 10:54:34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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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窑被盗挖媒体有何罪?

今年9月,中央电视台播出《走进福州 义窑之迷》纪录片后,不少盗挖者闻风而来,几座山被挖得千疮百孔。以前也有少数人来此盗挖古窑,但不像现在这样有组织。
“没有文物,只有古玩”。这是张鸣教授日前发表的评论标题。对于当下的一些国人,他们的眼里的确“没有文物,只有古玩”,闻风去闽清县东桥镇义窑村盗挖古瓷,再次暴露了一些国人的丑恶行径。不是吗?义窑是文物,而古窑里残留着大量保存完好的瓷器被盗挖出来,就是一些人的古玩。古玩是珍品,而珍品就是金钱,这就是不法分子破坏文物,不惜损坏文物而窃取的真正原因。
当我们看到掏出来的瓷器碎片堆积如山时,难道不感到痛心?这不是对文物一般的伤害,而是致命的、毁灭性的破坏!张鸣先生说,“中国的文物,经过革命和建设两大冲击之后,残存的已经不多了。从地表上看,中国已经变得比美国还要年轻,城市有一个算一个,比纽约还要纽约,建筑都是新的,钢筋水泥加大玻璃,广场街道,霓虹灯,每个城市都一个样。文物有吗?有,都在几个中心城市的博物馆里,在私人收藏家手里。然而,那里的东西,已经不是文物,只是古玩,脱离了文化背景的商品,就跟纽约大都市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一样,只有观赏和拍卖的价值。”义窑村的古瓷一旦被盗走,脱离了古窑村这个文化背景,也就只有收藏价值和卖钱了。
盗挖文物是违法的,村民和当地村干部都曾反映过此事,作为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当地政府理应要做好保护工作,而发现盗取现象,就应该予以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保护力度。对于当地有关部门所说的,遗址面积过大,保护起来比较困难,这不是理由。埋怨媒体报道引来盗贼,就更不是不保护好的理由。我这样说,是媒体报道是真实的,没有违背新闻职业道德,更没有违犯新闻法规和纪律。再说在未报道前,当地就存在盗挖现象。保护文物是当地政府部门的职责,经过媒体报道,当地更应引起重视。应该说,义窑被盗挖是当地有关部门不作为的表现。
报道说,以前也有少数人来此盗挖古窑,但不像现在这样有组织。 随着文物市场的发展和壮大,盗窃国家文物的犯罪分子受利益的驱动越来越猖狂,盗地下文物活动屡禁不止,从调查、勘探、盗掘、运转、销赃,形成有组织、有计划的一条龙,气焰十分嚣张。文物留给我们的不仅是有形的物质,更是无形的财富。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传承的链条。法律决不允许任何贪婪之徒对国家文物侵占、玷污。我国《文物保护法》第31条规定,对“盗窃国家文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64条也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条文对犯罪分子是严厉的,但由于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破案率低,这些都是犯罪分子猖獗之因。而产生这样的原因,还是责任不明确,没有对失职者严厉处罚。只有责任明了,执法才会更有力度,窃取文物的犯罪行为才能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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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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