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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1 18:17:17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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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破案是刑侦工作的生命线。破案绝对数高低是衡量刑警队伍素质高低的一项重要标志。……历史以来,公安刑警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威望,人们对这支队伍的期望值都是很高的。可以说此次境况中的我也是近乎这一苛求的。不知作为案发当地的刑警队能否理解、体会到本幸存者的这种心情?我只怨在这十多年来的上访控告案情经过、多次请求追究共同致害人王某春的连带责任————但当地办案人员回复于我的却始终脱离于实际…………

2002716在龙岩市公安局门口举行的局领导接访日我强烈控诉,并提交了《强烈要求追究同案嫌疑人王某春刑事责任的报告》,总算得到:“该局将在一个月内答复查办情况”的答复……但至今了无下文!我不断地控告、上访,并在2004716申请重新立案,递交了《强烈要求对同案嫌疑人王某春补充调查的报告》。并在2004923提交了《本案十多年了不能结案的责任确认申请》。

2005727岩公办信(200535号文向龙岩市信访局发《关于陈雨庭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谈到:“陈雨庭情绪稳定,表示愿意息访息诉”————事实上,本人仅对公安局近年来对我的资助表示感谢!由于本血案这么多年了并未有实质上的进展,我遭受的人身伤残、经济损失并未有过补偿,使得我的家境陷入贫困之中……因此,我始终强烈要求核对王某春在案发前后反常行踪的调查情况,并非“息访息诉”。

2005813是龙岩市公安局长“大接访”日,施局长接访了我,我重申了诉求,也得到了信访回执单。

200871永定县局分管刑事的沈副局长到我家走访,并一再说明:“这次永定县局是带着诚意来协商、解决这十多年来未结的问题。希望此次能有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叫我去咨询律师并列出由于此案而遭受损失的清单。

我连忙去找上了丘律师,清点自己在本案中蒙受的损失。可谁知0899日沈副局长回复说:“因我局已做了很多的工作,现不同意前两个月说的补偿你的损失。至于你说的在工作中存在的失误,你应一条一条的指出来”。

20081120永定公安局回复给我的告知单中,对于十多年来我强烈要求核对同案嫌疑人王某春的调查情况这一诉求————竟是只字未提、答非所问!!!

  在我们这地方,许多问题只有被新闻单位曝光后,才会引起领导的重视、严肃处理、尽快解决。如未见报,问题可能就会久拖不决。由于我遭受的被人砍杀的血案的侦破工作(由于当地办案人员的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至今仍未有实质上进展,致使本是—起明了的血案不了了之,使得我遭受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鉴于本血案如此的不公正待遇,在现今依法治国、依法办案的大好形势下,我坚持不懈地写材料上访、控告,用手笔来喊起舆论对我的声援。 20055月份我寄给美国《美华商报》的材料很快就有回信说:《美华商报》已把我寄出的控告材料转交给了中国驻美大使馆,相信会有个妥善的处理结果。  

近几年来本地政府是有帮我解决—些实际困难。但这似乎隐含着不少的人情在其中,我家老小渐感愧疚……    我心亦是肉长的,这人情也是多少要还的,况且本血案总归属法律层面,岂可被些人情所替代、混扰。我要争取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1316龙岩市永定县刑警走访我这血案幸存者啦!可当我一提起要核对案发当天那些反常的细节时,他们旋即也就走了!因此、我拒绝在走访单上签字!我这在自己承包的石场上被当地人砍杀的血案已被拖延16年了至今了无音讯!如此走马观花形式的走访就是“大走访”吗???

201012月联合国大会宣布将每年的324设为“了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真相权利和维护受害人尊严国际日”————以强调了解真相和伸张正义的重要性。难道就我们这地方反对这“了解真相权利国际日”吗???

能使我充满生活下去的勇气的便是中国共产党的正气!我万分感激《闽西日报》和《追赖网.维权论坛》的热心支持与帮助啊!

2011328福建的党报《闽西日报》在第7版右下角刊登了我的血案控诉——《谁能为我伸张正义》!我这在自己承包的石场上被当地人砍杀的血案拖延16年了无结论……我国法定的办案程序哪去了……谁能为我伸张正义呢???2011414上午10.5钟龙岩市局的5位干警到我家走访啦!我也递交了我的损失补偿申请报告。我很是感激中国公安110创办人、郭韶翔局长对我这幸存者的关心啊!

2011511上午10点左右永定公安局的游局长、沈付局长、饶大队长、政委、信访室肖主任等到我值班的工厂走访我啦! 对于永定县局领导对本血案拖延至今16年了无结论及我的人身伤残、经济损失补偿申请————我时刻都在拭目以待啊!!!

 

 公正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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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我的凤凰博客!欢迎大家转载!xsjzxrz@sina.com QQ:1215835810 当今的法治社会要求我们每个公民都要依法、守法。这并不是消极的不犯法就行,而是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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