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搜索到,2009年4月在《南方都市报》的《复旦博导丢手提电脑 重酬急寻》一文,提及复旦一位全国知名教授从香港讲学归国,手提电脑在广州机场大巴上被盗,电脑内有许多未备份的国家重大科研课题及个人研究资料,教授称其IBM Thinkpad X60设置了指纹密码,盗贼无法打开,电脑不值钱,但这些科研资料若损毁或外泄,可能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后来电脑自然找到了,但凡是名人丢手提电脑似乎都能很快找到,之前钟南山也被偷了手提电脑,报案说那里面有国家机密,也很快找回来了。
名教授社会资源多,手提电脑被盗后,立刻报警并通过媒体力量希望尽早寻回,这个完全可以理解,但对该事件暴露出来的几个常识性问题,我却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1) 专家缺乏安全常识;
文中提及这位复旦教授手提电脑中保存的资料既有香港讲学期间录入的,也有大部分到港之前就一直保存其中的,这些信息都没有备份。我不禁为他如此“勇敢”叹息!莫非这位专家、老学者的重要科研资料就一直这样“孤注一掷”地以单副本形式保存在自己的手提电脑上?!他是人文学科教授,科研资料大部分是文字内容,备份方法很多:复制到PC、上传到服务器、甚或最简单地发送到自己的电子邮箱,都不过举手之劳,一位老专家,国家重要科研课题的负责人,居然缺乏基本的风险防范常识,不能不让人扼腕叹息。
2)电脑被盗后应如何保证科研资料的安全;
电脑被盗,其中的资料既然涉及国家级机密,那么教授更不应该接受媒体采访并且发动社会力量去寻找——否则岂非主动告诉窃贼有“情报”可卖?!这是一错再错,严重违反保密纪律——我不敢怀疑老专家居然如此“无组织无纪律”,所以斗胆假设里面的资料重要但不属于机密内容,只是教授寻物心切,夸大其词。那不妨再追究一个问题,这些资料究竟所有权属谁?
新闻中反复强调包含有国家重大科研课题资料,我们知道国家重大科研课题(如863计划)经费都来自纳税人,等于是国家委托专家学者运用公费从事研究,研究成果包括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既是专家本人的劳动成果,也是国家财富,故此,这类学术资料被盗也可说是全体纳税人的损失!对于纳税人的损失,科研项目负责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3)那么这位教授有没有尽到保护国家科研成果的重大责任?
尽管电脑被盗纯属意外,但这位教授事前事后的作为确有不妥。他老人家认为自己在那部电脑上设置了指纹密码,故窃贼盗走电脑也打不开,以为“盗亦无用”,这未免低估了街边“黑客”的智商——君不见“艳照门”事件乎?可知“低估”的后果何其“高昂”!不错,X60手提电脑兼有指纹锁与手工输入两种密码设置方式,而且指纹式密码安全性还比比手工输入式高。可惜,目前市面上已有很多专门针对Windows的密码穷举软件,16位以下的密码可轻易破之,即使设置了指纹密码,也阻挡不住伸向电脑中资料的黑手。盗取以明文保存的文档资料就更省事啦,只需卸下手提电脑的硬盘,挂接到其它可以解释NTFS或者FAT32文件系统的操作系统上——C盘(启动盘)以外的全部资料内容尽入吾囊中矣!
要说这种信息安全防范常识,本该是电脑初学者的第一课,何以一位国家重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一位桃李遍天下的学者竟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我不敢怀疑这位老专家的专业学术素养,却痛惜他缺乏“常识”!
其实,若然存有“重大科研课题”资料的电脑失窃,不动声色的明察暗访倒远比大张旗鼓劳师动众明智,像现在这样,只便宜了阴暗角落处的“阶级敌人”,他们肯定快马开动、不择手段去追寻这台重要的电脑呢!但愿我们的人民警察能赶在他们前头,但愿旨在求财的小毛贼不是“别有用心”的“情报员”,但愿这位老教授只是肩负重任的专家里的“孤例”!
我们的叫兽都是评选出来的。叫兽是一种待遇。待遇!! 因此,完全可以理解。
你也有错。“复制到PC、上传到服务器、甚或最简单地发送到自己的电子邮箱”,也不安全。应该刻录或存U盘。留在家里。
话说,人文社科类的国家重大课题,并不意味着国家机密。被偷了对于丢东西的人有损失,但是对于小偷却没什么用。除非他也是相同领域的工作者,稍微处理一下拿去发表。
这里面涉及一个诚信问题,就是电脑里面有没有国家机密,如果有,丢了之后在媒体到处喊,那时违反保密纪律的;如果没有,为了忽悠警方,愣是说有,那就是不诚实,既然是名教授,我们的道德标准自然要求要高些!
莫非有艳照
支持楼主忽??
这确实是个问题!!间谍直接干维修,什么都可一目了然!!!
不懂中国人为什么不会用硬盘encryption技术。这是专门设计为手提电脑移动丢失后的硬盘保密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