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如果我领到选票
今年是我们“祖国”县(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的选举年。据说,9月份要投票。可是我所属的选区好像没事么动静,没有通知选民登记,没见候选人争取提名,也没有打算当“独立候选人”的人请我出具推荐材料,更不知道依法应该属于我的选票还被那个“代表”(拿)着。
今次如果我领到选票,我说的是“如果”,如果没有如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万一我拿到了依法应该属于我的选票,而且也知道应该到哪里去投票,到投票的那一天,我会将选票随便投给一个“与法无据”的“独立候选人”。因为,几乎所有“正式”候选人我都不知他们是何方神圣。如果,“独立候选人”都被“经讨论、协商或预选”出了“正式”候选人,那我就将我平生的第一张(人大代表)选票原样带回家(珍藏)。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
等到中国有了民主选举博物馆时,我就将“她”送到那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