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政国家,国家的最高法律是宪法,对于其他法律如刑法来说,宪法是上位法,刑法是下位法。在上位法与下位法发生冲突时,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中国是有宪法的,缺的是一个宪法法庭,来专门解决违宪案件。
最近发生的一起违宪事件: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近期对“西陆网”“言情小说网”等网站登载《风流逸飞》《纯属挑逗》《醉红情》等淫秽色情网络小说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共查禁淫秽色情网络小说43部,责令24家网站删除违规内容链接209条,其中关闭及取消备案网站8家,责令整改网站8家。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24家违法违规网站,分别给予责令停止互联网出版服务业务、取消备案信息、关闭网站、罚款等行政处罚,对其中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据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黄小希)
在我看来,这起事件的做法违反了宪法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言论自由权利的规定。公民凭自己的想象、观念、价值创作出一部小说,把它传到网上发表,并没有超越言论自由的权利范畴,而查处者是依据刑法(下位法)中关于禁止淫秽品的条文侵犯了公民受宪法(上位法)保护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在中国,由于此类案件(下位法刑法与上位法宪法的冲突所导致的公民无所适从)大量存在,建议国家设立宪法法庭,由宪法专家来判断某个案件是否违宪,由宪法法庭法官来判决某个案件是否违宪,以解决上位法与下违法发生冲突的问题,以维护宪法的尊严,以保护国民的宪法权利。
好建议,可惜不合时宜
好文章要让大家看《平等看待台湾两大政党》(LYJason原创84)
设立宪法法庭?可能吗?那是不可能的,权贵们不会进入你的圈套。。呵呵!
本人名言:国之滥,在滥刑于民!
情色网站真的那么可怕吗,真的那么肮脏吗?可怕的肮脏的是政治!
有这个必要,需要争取这种制度。不然,有些人干了坏事,还说什么“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权力也应该接受审判。
李银河根本不能算作家,只是一个靠情色文字吸引眼球的小丑,每次看到她的文章标题就很恶心,就像跳过,不知道为什么很多网站把她的文章放在首页?
不要只拣需要的来说事儿!宪法只是根本法,无法细致到专门法的范畴,否则还要那些专门法干什么?!淫秽色情在中国是严禁传播的~~~这是常识!不要滥用自由,也从来没有绝对的自由!
这是什么样的评论呀?这是在盗用自由
唉!现在违宪的地方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