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媒体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lawyer@ifeng.com
京ICP证030609号 本站通用网址:凤凰网
客服电话:(010)84458487 客服邮箱blog@ifeng.com
那天街边散步,路遇盗版书摊,一瞥之间,赫然发现
书之出名,于是世有盗版出;而人之出名,则世有伪作出。说起伪作,其实就是古代的“托名”——自己辛苦写了一本书,为了可以举世流行,故无私的把其著作权让给了古来先贤,譬如托给诸葛孔明或是刘伯温之流,亦是常事。
现在的伪作,倒是只为了赚钱。
所以,在生活中,于丹讲讲《鬼谷子》倒也无妨,只当是笑谈,可令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在“八荣八耻”之后,又突然冒了一个“奥运十要十不要”?难道是娱乐大众么?
※附《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原文
要保护奥运知识产权 不要买卖盗版制造假冒
要遵守奥标保护条例 不要滥用奥运旗徽歌标
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规 不要翻越护栏闯灯猛跑
要服从指挥顺序而行 不要违章抢行拒绝疏导
要美化市容保护环境 不要随地吐痰摆摊占道
要珍惜首都文物古迹 不要污损刻划乱贴广告
要爱护体育场馆设施 不要寻衅滋事无理取闹
要维护赛场安全秩序 不要乱扔杂物自带饮料
要争做文明守法观众 不要赌球倒票妨碍安保
要提高奥运法律意识 不要违法违规影响全貌
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