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色思想报告”——穆鸿逸
报告一切荒诞的思想或是胡想乱想!

自带饮料我惹谁了?

发表于 2007-12-11 16:57:34

书接上回,上回看到了一个很好笑的《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一句要一句不要,或为反意词,或为凑数,难得的是一韵到底,也算是难得了。 

不过其中有一句实在有点胡闹了——“要维护赛场安全秩序,不要乱扔杂物自带饮料”。

首先,以“要维护赛场安全秩序”,接下来就是“不要乱扔杂物”,这个“乱扔”联系上下文看,绝对不是把香蕉皮丢到座位下这样简单,都上升到“赛场安全秩序”了,看来是怀疑我们观众各个都是“小李飞刀”,一个杂物打倒一个选手了! 

看来,这“乱扔”是和“投掷”化上了等号了!

问题还不只这点,一句“不要乱扔杂物自带饮料”,难道看比赛“自带饮料”也要收“开瓶费”不成? 

“八荣八耻”有明训:“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老百姓为奥运健儿加个油,喊累了喝口自家带的胖大海不行么?

“八荣八耻”有又有明训道:“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老百姓在家里,热爱劳动烧壶茶,带着看比赛不行么?

“八荣八耻”还有明训曰:“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自家楼下的可乐比场馆里卖的便宜一些,老百姓买一瓶性价比高的饮料,带着喝有错么?

既然“八荣八耻”都没反对我们自带饮料,那么自带饮料我惹谁了?

要是还有人说“不要”,“八荣八耻”曰:“以愚昧无知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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