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铁路电务段李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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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违法应该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发表于 2007-12-17 00:57:50 类别:说法园地

           法官违法应该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我叫李开正,因为一个民事案,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5曰开庭,2006年12月28日就作好了判决书,可是他们一直到2007年9月26日才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他们竞超期十个月才送到,不是违法又是什么!法官不懂法吗?请有正义感的君子仁人分析一下吧!或许有人要问:“你证据充分吗?”。证据是确凿,第一、他的判决书是〔2006〕襄中民再终字第32号,时间是2006年12月28日,它是存档的,可查的。送达回证是2007年9月26日,原件虽然拿走,但是我有复印件,上面有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章,又有什么话说,并且是可以和原件核对的。
         我是一个残疾人,按照《中国残疾人法》应该得到比正常人更多一些的帮助。可是法官周栋对我却超期送达,违犯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法官周栋应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赔礼道歉。可是法官周栋不赔礼道歉,照样穿法官服,当他的法官。没有人管,谁来管呢?请有同情心的君子仁人说句公道话吧!这样的违法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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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正(曾用名李开镇),男,汉族 ,1952年12月18日出生。祖籍河北省新乐县车固村。高中毕业。就职于湖北省襄樊市铁路电务段。其自学成才,诗词被多部书籍收录。其被中华诗词发展研究会评为“当代中华诗神”,被世界汉诗协会评为“世界汉诗优秀诗人”;被中华诗词文化艺术促进会评为“当代诗词楷模”等荣誉称号。论文《关于水利和电力的研讨》被世界文化艺术研究中心评为“国际优秀论文”。其著作有《神话故事作品集》,2002年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该书在中国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市图书馆均有收藏。 Email:XFLK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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