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公布2009年土地违法问责结果。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说,因土地违法,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部门负责人被处分。对于这一问责结果,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认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现了重大跨越。
然而在这次的问责结果中,既没有官员被撤职,更没有官员受到法律惩处。奢谈什么“实现了重大跨越”?当然,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得很有水平,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被撤职并不意味着问责不到位,主要原因是还没有到该撤职的程度。
既然“还没有到该撤职的程度”,当然就更不会触犯法律了。所谓的““土地问责风暴”就如此收场了。此次问责官员,大都为是地方行政副手,仅有1位是地级市市长,至此亦可明白,此次的问责依据其实是规定而不是土地法。
说依据是规定而不是法律,从公布机关可知,此次是由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公布的。他们是部门,只有按照规定进行检查的权利,最大的权力不过是给当事人以纪律处分,撤职的权并不具备,更别说对违法行为惩处了。
此次公布问责的时间也很值得玩味。按照国土部去年拟定的“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时间表,这次土地问责本该在去年就出结果。但是,在约谈之后,问责迟迟不至,以致一度引发调控变“空调”的质疑。如今问责是公布了,“空调”的质疑似乎也该烟消云散了。然而此次的问责名单是在县区干部换届已确定和公示之后公布,一些官员已异地任职,有的还升职了。问责公布延后,其实是让他们从容“金蝉脱壳”,因而问责名单中出现了“时任”的有趣现象。此次的问责对他们的任职已不构成影响。
此次被问责官员,大都为是地方行政副手令人疑惑。要说地方行政副手能够甚至可能土地违法到被中央部委通报无疑是个笑话,他们实在没有这个资格和权力。国土资源部土地监管情况表明,国家和省区市重点建设项目未报即用和侵占农村建设用地的情况最为严重,超过半数的土地闲置也是地方政府所为。其实政府上是名义,事实上是书记的意志。这些违法情况最终只由行政副手担责,所有违法情况都不致触犯最高问责级别。让此次的问责严肃性大打折扣。
此次的“土地问责”只是按纪律处分而不是用法律衡量,关键是土地财政的魔力。要是对土地违法使用都用法律来查处,估计没有能够幸免的官员。这也许就是此次“土地问责”的良苦用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