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云的个人空间
愿小小的空间能成为结识众多朋友的一叶绿舟 面对键盘 互诉心绪
http://blog.ifeng.com/1139644.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7-12-29 12:31:09 编辑 删除

浏览 16065 次 | 评论 13 条

新年伊始,劳动合同法将进行强制性执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喜是忧现在还很难说清。其实早在一九九四年就已出台了劳动法了,只不过最先是在国营单位执行的,后来在集体企业也相继展开。从二零零八年私企和建筑行业也必须得按劳动合同法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对于农民工来说,表面上看是件大好事,为农民工主张正义、规范用工制度、减少劳动纠纷,可实际操作当中,其实是换汤不换药,工资还是那点工资,交得养老保障金包括集体应交的部分都是从自己的工资中扣除,工厂不愿增加用工成本,劳动者感觉就业困难,最终的结果是委屈求全和工厂签了合同。虽然用自己的工资为自己交养老保险也不吃亏,但对于等米下锅的农民打工者来说,养老的事重要,可眼前的生存更重要。且不说那些年龄偏大、工龄又长的打工者们的命运就更惨了,用人单位为了摆脱这些工人,做法真可谓推陈出新、用心良苦。找劳动主管部门反映,得到的回答是“新的东西执行起来需要积累经验,相信随着时间的增长问题是会得到解决的”。天啊!等你积累到经验解决问题时我们也快哦死了,难怪农民工说:“劳动法的实行之日,也就是我们的失业之日”。

0
上一篇 << 八大禅语      下一篇 >> <转载>2007感动中国年度人…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yipianyun889

用我的真情,换来你的信任。让我们彼此敞开心扉互诉人生感 悟,以心换心。 欢迎加我,qq494868537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