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劳动合同法将进行强制性执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喜是忧现在还很难说清。其实早在一九九四年就已出台了劳动法了,只不过最先是在国营单位执行的,后来在集体企业也相继展开。从二零零八年私企和建筑行业也必须得按劳动合同法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对于农民工来说,表面上看是件大好事,为农民工主张正义、规范用工制度、减少劳动纠纷,可实际操作当中,其实是换汤不换药,工资还是那点工资,交得养老保障金包括集体应交的部分都是从自己的工资中扣除,工厂不愿增加用工成本,劳动者感觉就业困难,最终的结果是委屈求全和工厂签了合同。虽然用自己的工资为自己交养老保险也不吃亏,但对于等米下锅的农民打工者来说,养老的事重要,可眼前的生存更重要。且不说那些年龄偏大、工龄又长的打工者们的命运就更惨了,用人单位为了摆脱这些工人,做法真可谓推陈出新、用心良苦。找劳动主管部门反映,得到的回答是“新的东西执行起来需要积累经验,相信随着时间的增长问题是会得到解决的”。天啊!等你积累到经验解决问题时我们也快哦死了,难怪农民工说:“劳动法的实行之日,也就是我们的失业之日”。
唉!新年快乐!
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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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朋友,问声好。真诚的谢谢你的支持---茶余饭后
你知道吗?企业家与资本家有什么区别。
企业家、资本家一丘之貉
哈哈,这个头像好啊```````我没有登陆,就在这庆贺一下了啊````````忽悠忽悠
呵呵,这个头象让人亲切,好~~~~~为人民币服务~~~^@^~~~~~
劳动法不能保护劳动者,其实还是在保护利益团体.利益团集团已经坐大,恐怕法律拿他已经没有办法了
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老百姓牺牲了不知多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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