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鸿水
我在《打工知音》的编辑陈清贫的博客上看到《荒唐泄愤:胡紫微大闹央视毁了谁》一文,署名作者是清水,也是我认识的编辑,我曾在《打工知音》杂志上发表过几篇名人明星和社会纪实特稿,责任编辑就是清水。但在《荒唐泄愤:胡紫微大闹央视毁了谁》一文中他说:无论如何,作为同是主持人的胡紫微绝对不应借新闻发布会的现场,来发泄自己的私愤。她应该比谁更清楚,这种新闻发布会是什么场合,是在向谁发布新闻?而且作为国家电视台的形象,又发布的是有关奥运的新闻,她这样扰乱会场合适吗?这种丑闻传向世界人们怎样看待?难道作为电视主持人的她不知其厉害关系吗?胡紫微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其修养和身份应不同于常人,退一步说,即使她遭受了再大的委屈,再大的屈辱,她完全可以通过组织解决,不行的话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嘛,干嘛这样疯狂地利用央视平台攻击张斌?另外,让人十分震惊和纳闷的是,胡紫微如此荒唐,现场为什么没有强行将她带出会场,任由她“发言”?而且不谈她是否已触犯有关法律,单凭她的异常举动来说,就应该现场迅速封杀她“发言”,而且采取紧急措施严禁现场拍摄。显然,从这点看央视处理得极不明智和妥当。张斌做得对,面对如此尴尬场合他选择沉默,既避免了矛盾激化,也维护了现场秩序,并保留了说话权利。不论他们婚姻如何,结局怎样,这并不妨碍他在亿万球迷心中建立的印象。(略)
我对于这篇评论的观点不敢苟同。尽管胡紫薇公开揭露央视名嘴婚外情的场所欠妥,但勇气可嘉。在我看来,胡紫薇在发布会上传达了这样一个重要信息:中国要强大,观念得改变。观念改变的不仅仅是男人,更应该是女人。女人和男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观念的改变不仅仅表现在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上,还表现在言论自由和如何应对危机的处理上。
作者义正词严地发问:“作为国家电视台的形象,又发布的是有关奥运的新闻,她这样扰乱会场合适吗?这种丑闻传向世界人们怎样看待?难道作为电视主持人的她不知其厉害关系吗?”还说什么“胡紫微如此荒唐,现场为什么没有强行将她带出会场,任由她‘发言’?”更称“不论他们婚姻如何,结局怎样,这并不妨碍他在亿万球迷心中建立的印象。胡紫微欲借这个平台败坏他的名声,显然适得其反,倒无形中损毁了自己多年树立起来的声誉。”
这种言论是典型的、片面的“大男子主义”在作祟,是言论自由的倒退,是一种观念上的倒退。举个例子,我们经常会看到外国的一些重大会议上,经常会出现个别不速之客高举反对标语或者大闹议会等等危机状况,美国总统布什先生也遭遇过不少类似的尴尬。但是,这种状况出现以后,议会或者其他机构绝对不是立刻封杀此类消息,媒体该报道的还是会报道出去,这是一种言论自由的表现,是开放的观念,是宽容大度的观念,有了这种观念,任何一个人的想法、话语权才能得到保障。如果那个人触犯了某些法律条款,事后,当事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再根据法律条文对他进行追究,这才真正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我看到,连新华网等网络媒体转载的和此事有关的新闻,竟然都迅速被删除了。显然,央视已经举起了封杀大棒。然而,此举却彰显了央视以及某些人的观念存在严重的滞后和行政手段滥用化的倾向。
封杀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可行方式、方法。现在,连我国的政治体制都在进行着重大改革,而这个改革以及对于法制的完善和健全都将对各种观念产生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他是名人,还是普通人,都应当把传统的某些观念扔掉,用更加进步的、文明的手段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各种问题。
我们知道,饶颖曾经公开揭露和赵忠祥的婚外情关系,此事闹得沸沸扬扬。相对于饶颖来讲,胡紫薇是北京电视台《身边》节目的女主播,我一直非常喜欢看这档节目,对胡紫薇也非常熟悉,没有胡紫薇和老郭的《身边》节目很难看(我不清楚,她和老郭因何许久没有出现了)。饶颖是因为没钱,向赵忠祥索要无果,俩人才发生了针尖对麦芒的pk。而胡紫薇有名有钱,她之所以有勇气公开披露和央视名嘴的“婚外情”,也是下了决心的,也是把家庭看得很重要的,更是小女子打响了正面揭开男人虚伪外衣的第一枪!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男人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有多少夫妻是貌合神离?又有多少女人站出来公然对抗这种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呢?没多少,女人的让步、妥协其实就是一种纵容。我为胡紫薇有勇气公开披露此事叫声好。
虽然,这件事儿是私人情感纠纷,一旦公开就是社会话题了,是名人的社会话题。央视应当尊重公民的话语权,“封杀”是最无效的最低级的处理危机的手段。另外,此事也恰恰反映了一个现实,正如一首歌的歌名所示: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如果每个男人都扪心自问,并能做出表率,社会上就会少了下一个“胡紫薇”。少很多。既然男人“不仁”,女人又何必讲“义”呢?在这个法制社会!
原创首发,见错必改
(声明:任何形式转载、引用、摘录务必署名、注明出处)
鸿水通联:QQ:610685(只谈工作,来访注明事由,非工作勿加)读者联谊QQ:64214224(注明:读者)通联信箱:qujihong@126.com 独立域名:www.hongshui.cn 鸿水读者群(读者选择加入,只加一个,非忠实读者勿加) 2群:15124562、3群:8208973、5群:28184737、6群:29321145、7群:29660127、8群:29660223、9群:21054214、11群4944813、12群27636316、13群31029320、14群:40319896、16群:43664567、17群:43665472、18群:40035521、20群:44063497、21群:44084749、22群:44250610、23群:44250757、24群:4425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