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央的博客
意淫和谐盛世,我只是一只青蛙(呱呱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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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23:36:38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讥笑怒骂! | 浏览 71 次 | 评论 0 条

最近网上爆料的两个“新闻”令人读来血管喷张,不用我说,究竟是什么事,你懂得!在这里我之所以用上引号,意思就是对于事情的真相保持怀疑或者不信任态度。如果问我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各大新闻网站都确认信息了啊?我想说,其实吧,我也不知道!准确来说,我是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这两件事的存在,更不敢相信这两件事存在的真实性。要问我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这是在中国啊!

这是在中国,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年前的凤凰少女跳楼案仍然记忆犹新,不想时隔不到一年的时间,又一次类似的案件发生在中国大地上。同样是警察,同样是侵犯少女,所不同的是这次所幸没出现什么跳楼了自杀了之类血腥的场面。然而,这次事件给人带来的震撼却绝不亚于凤凰事件——它太明显的挑战了人民的忍耐力和克制力!

“带套不算强奸!”这是一位人民警察说的!人民警察是什么定义?我们来看看法律条文的定义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里,这这位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做的倒好,你一个女教师算个屁,人家可是“所长”——再不济人家也是个为人民服务的“上级干部”,你撑死就是一个破教书的!在权势和利益面前,这位宪法上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不自觉的低下了头颅,在他说出这句经典的“带套不算强奸”的语录的时候,他也同时丧失了自己的党性、泯灭了自己的人性,从一名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党员蜕变成了一个专为上级服务的走狗。我要说,这是一个伟大的蜕变,它充分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化已经完全普及发展开来!

这是在中国,没错,21世纪的中国,文明法制的社会主义中国!

失去亲人的痛苦已然悲痛,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想来更让人悲不欲生,那么,承受了五年的黑色记忆被一次次重新唤醒、冲洗并不断反复加重的痛苦又该怎样形容呢?然而,就是这样一件让人无法想象之痛事,竟然就真的出现在了当下的中国社会!

五年前,女儿读博期间惨死教研室;五年后,父母伤心之余奔波上诉路。不管怎么说,一个女博士死在读博期间都是一件令人痛心疾首的事儿,更令人难受的一点是,这位女博士竟然惨死在本校教研室,且是被歹徒奸杀,而后更是被焚尸灭迹!纵使为人父母想抱着女儿尸首哀声痛哭亦无望!歹徒何其歹毒,这里自不再说,其被处以死刑更是亿万民众之人心所向。对于学生惨死教研室一事,校方仅付10万块钱了事。受害方起诉校方,法院判其败诉。这里亦无可争议之处(谁胜谁负那只能由法律说了算,我就不瞎扯了),然而,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却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其所判决的理由一言以蔽之,学校已巡查,我没有过错!这个理由怎么读怎么感觉不舒服,怎么看怎么感觉不顺眼。不管怎么说,学生是你的学生,学生的人身安全原本就该得到校方的保障。更何况,惨案发生的地方不是他处,恰恰就是学校内部,是学校用来进行正常教研活动的教研室。我很难说服自己接受,学校没有过错!不过,纠结始终是没用的,如我等凡斯,无权无钱无势,对于这种不如意不顺心看不惯之事最多发发牢骚弄弄笔墨而已,发泄过了也就忘了,也就放了,也就想开了——毕竟我不可能改变什么,这个社会听谁的啊,你有钱吗?有权吗?或者,有势力吗?啥都没有,咱就平头老百姓一个,说了也是白说,顶多也就耍耍嘴皮子乐呵乐呵。其实吧,这事你还真得想开点,您想啊,您算老几?您就是为这事纠结到死这事不还是就这样嘛!况且说了,咱中国又不只这一件事让人纠结的,您要都计较了,那都不定死上多少回了都!

哈哈,说了这么多废话,归根到底,咱还得踏踏实实坐下来,把自己个的事儿先给拾掇好了再说吧!毕竟说着了,咱自己个人屁股上的屎都没搽干净呢,管人家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的干啥吃的?好了,该发泄的基本上都给泄出来了,哪位不小心给瞅见了就当撞上狗屎运了吧。有谁不同意咱这说法的,您也别给咱争,咱平心静下坐下来,边喝边聊着!你瞧,这就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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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洋先生

22年的经历不足以使我真正成熟,但足以让我学会认识这个世界。不要期待我说出大赞美的假话,我只愿意用我的文字表达出我对这个世界最真实的观点和看法。讥笑怒骂,自成文章。如有不满,任君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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