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眼泪的个人空间
纪念心爱的丈夫
http://blog.ifeng.com/1095389.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8-01-07 13:59:02 编辑 删除

浏览 7620 次 | 评论 47 条

转凤凰周刊2007第35期长篇报道《江苏赣榆反贪局命案》

 

 

 

0
上一篇 << 转凤凰周刊2007第35期长篇报道《…      下一篇 >> 祭英年早逝夫君周年忌日!
  • 游客 [2008-01-07 02:17:00 PM]

    执法人员啊!执法人员就不用讲理?就可以想打人就打人啊?真怀疑是不是炎黄子孙的一份子。有种你去打日本人,打陈水扁。一看就知道只敢欺负我们这些老实的市民。希望国家领导可以重视重视!建议杀一批!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8-01-07 02:17:47 PM]

    执法人员啊!执法人员就不用讲理?就可以想打人就打人啊?真怀疑是不是炎黄子孙的一份子。有种你去打日本人,打陈水扁。一看就知道只敢欺负我们这些老实的市民。希望国家领导可以重视重视!建议杀一批!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8-01-08 10:04:14 AM]

    为怨死者不平,希望共产党里的坏蛋早日伏法!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8-01-08 05:46:14 PM]

    梁继平一案已由南京市检察院异地办案,对其最终结果,我们拭目以待。让司法不公行为受到责任追究,让执法犯法的执法人员受到法律的严惩,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正义手段。同时,对于这一案件,我们还期待有第三方介入监督,避免公权“官官相护”,从机制和监督上制衡办案部门,避免将案件大事化小、长期推延等现象的发生,导致再次引发司法不公。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8-01-08 05:46:47 PM]

    梁继平一案已由南京市检察院异地办案,对其最终结果,我们拭目以待。让司法不公行为受到责任追究,让执法犯法的执法人员受到法律的严惩,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正义手段。同时,对于这一案件,我们还期待有第三方介入监督,避免公权“官官相护”,从机制和监督上制衡办案部门,避免将案件大事化小、长期推延等现象的发生,导致再次引发司法不公。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8-01-08 08:38:40 PM]

    强烈呼吁给予这群无视法纪的狂妄之徒予以最严厉的惩罚,以显示正真的法律的威严,显示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宗旨。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8-01-08 09:03:11 PM]

    该管管啦!再任其发展下去以后是不是可以随便杀人啦!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8-01-08 09:04:52 PM]

    唉,真是悲呀。以后的中国将会成为怎么样子呢?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8-01-08 09:16:41 PM]

    南京检察院必须对人民负责,对凶手严惩不待!

    回复 删除
  • 游客 [2008-01-08 09:24:21 PM]

    这类属于故意杀人罪,主犯判死刑,其他同犯全部判无期!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珍珠◎眼泪

纪念心爱的丈夫

博文相关